为马来西亚的公民意识教育作出一份贡献


我们的Blog要改版了,“黄明志事件”的落幕,并不是这里的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我们接下来的行动是“加强马来西亚公民意识教育运动”。

民主国家腐败的根源就是人民缺乏公民意识,因为国家领导人是人民选出来的。 如果每个国民都有强大的公民意识,国家也就不会玩弄在政客的股掌之间。

我们要消除问题的根源.....

希望有意加入的网友,来这里报到: http://chinesewebpower.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11.html 请附上您的Blog,论坛或网站的网址,如果没有,请附上E-mail

同时也请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包括专长(语言、网页编辑、写稿等等)、参与感想等等。

如果不欲公开身份,可E-mail我们,chinesepower2007@yahoo.com.my

*我们将在24/9/2007年也就是一个星期后开始关于改版的讨论,希望有志参与的网友能够尽快的表明。

这个行动是不分政党种族的,无论是什么种族政党,只要是好的,我相信都不会去反对公民意识教育。

但我们最希望的还是更多不愿参与政党的网友能够通过这个平台来为国家作出一点贡献。


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

1981年后的 大马司法独立 (转贴)

作者: Sam
2005-09-07

杨培根自从1981年,马哈迪上台执政,直到今年[2003]10月他退休,已有22个年头了。在他执政期间,我国的司法独立有什么进展?我国的司法独立,究竟是在向前发展,还是在向后倒退?这是值得大家関心的问题。

那是因为在民主国度里,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石,也是基本人权的保障。一个民主国家,如果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民主法治,基本人权也得不到什么保障。

马哈迪对我国司法独立的影响,主要显现在22年来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上。这些事件连续发生在80年代,90年代,和20年代,直到21世纪的开端。严格说来,在这期间,我国司法独立只有负面的发展。

先看看我国1957年独立后,直到80年代,30多年的司法独立情况是怎样的。然后,再看看1981年后的发展。

1957–1980:独立后的司法独立

自从1957年我国独立以来,直到1980年代初期,我国的司法独立备受各国称誉,可以说是东南亚之冠。当时,我国司法的确比起其他许多国家更为独立。

我国当政者遵守三权分立的民主原则。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不分高低,互相尊重。那个时期,长达30多年,司法界贪贜枉法,行为不当,营私舞弊的现象鲜少发生。

这段期间,在国际上,尤其在东南亚,我国的司法独立,具有颇高的形象。



1981年–新官上任“万象更新”

1981年,马哈迪取代胡先翁,成为我国第四任首相,他一上台,新官上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一个新的口号:要建立一个“清廉,有效能,可信赖的”政府。

上任不久,他就释放了在<内安法令>下,无审讯被扣留的22名政扣者。这的确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覚。他似乎很尊重司法独立。

1982年10月26日,马哈迪什至在亚细安法律协会的大会上说过尊重司法独立的一段话:“我将时时刻刻尊重司法。我们不期望法庭支持政府,或反对政府。法庭必须支持的是<宪法>和法律。做任何事物,政府都会细心考虑<宪法>和法律。

因此,我们也期望司法将无畏无惧地,毫无拘束地裁定我们的过失,但法庭必须根据法律,必须根据证据法和程序法,作出公平裁定。我们一定会尊重它们的判词。”但是,曾几何时,马哈迪遵守了这个承诺?所谓“遵守宪法和法律,服膺裁定和法庭判词”这一段谈话,有如昙花一现,就烟消云散了。

看来,那只是一个“口惠而实不至”的假象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往后22年的实践,无法证明这一奌。



侵蚀司法独立的例子

22年来,倒是发生了许许多多不利于司法独立的事件。马哈迪上台执政两年后,司法权力就开始受到侵蚀,直到今天。関于侵犯司法独立的事件,层出不穷。现在,只举出下列荦荦大者:

1. 1983年-修改<宪法>削弱司法权力
2. 1986年-<官方机密(修正)法令>
3. 1986年–无视自然公正法则
4. 1987年–巫统党主席职位的争夺战
5. 1987年-“矛草行动”
6. 1988年-3名法官被撤职
7. 1988-法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8. 1998年-提控安华事件
9. 律师界也遭殃
10. 哈密。乌马与尤索金
11. 再丁大法官上任昙花一现的改革
12. 现任大法官-阿末。怀鲁斯
13. 2003年–艾琳。芬南蒂丝案


1 1983年-修改<宪法>削弱司法权力

就在他上台执政的第3年[1983],为了巩固他自身的权力,马哈迪试图修改<宪法>,削弱皇室的特权。同时,也向司法机関开刀,削弱司法权力。降低司法机関的地位,使它受制于国会,破坏了我国一路来严格遵守的三权独立民主原则。这是对司法独立的第一次严重侵蚀。

2 1986年-<官方机密(修正)法令>

只隔了5年而已,马哈迪政府于1986年通过了<官方机密(修正)法令>。这项法令使官场的贪污舞弊现象得以掩饰,不易被暴露,影响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基本人权被削弱。同时,也剥夺了法院的自由裁夺权,强制法院对触犯法令者,施以至少一年监刑。这奌,对司法独立丝毫没有好处。

3 1986年–无视自然公正法则

1986年,我国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自然公正法则的案件-<比特生一案>。这是我国司法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件。在这案件中,亚洲华尔街报的一名通讯员比特生工作准证突然被吊销了,只因他在报章上所作的某些报导不利于当权者。

不过,最高法院判定,吊销工作准证的举措是不合法的。因此,比特生胜诉,理由是,移民厅总监在吊销他的准证前,没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这就违反了自然公正法则。

针对最高法院的判词,马哈迪表示不满。他在1986年11月24日<时代>杂志的访谈中,说了一些不利于司法独立的话。他说:

“法官说,‘虽然,你(政府)在通过法律的时候,心中有一定的想法,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你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会作出我们的诠释。法庭说,‘如果我们不同意(政府的看法),我们将提出我们的诠释。’

“如果我们(政府)接受他们这种想法,我们将失去立法权力。我们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可是,一旦我们根据我们的意思去立法,法官郤给予不同的诠释,那我们则无法根据我们的意思去诠释。

“假使我们发覚到,法庭经常根据自己的诠释,来判我们败诉,或者假设法庭的诠释不符合我们通过法律时所提出的理由,那么,我们只好寻求办法来通过法律,使他们能根据我们的意思去诠释法律。”

这个谈话的内容显示,就如最近刚去世的退休法官哈伦。哈新,在80年代巫统党争案中所指出的,首相不甚了解三权分立民主原则的运作,因而侵犯了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

当时,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则认为,这是藐视法庭的行为。为此,他起诉首相,但法庭判他败诉。

4 1987年–巫统党主席职位的争夺战

就在这个时候,巫统内部党争,掀开了序幕。这是1987年的事。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查理,挑战马哈迪的主席职。但是,仅仅差了43票而败北。东姑拉查理心里不服,通过11名巫统党员,向法庭申请宣判巫统选举无效。结果,巫统因有些不合法支部参与选举,而被哈伦法官宣判为“不合法社团”。

针对这个备受関注的判词,11名巫统党员上诉到最高法院去。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峇士,鉴于这个案件影响深远,为了表示公平起见,决定由全部9名最高法院法官来审理。这案件如何判定,将决定巫统的生死存亡,马哈迪的首相“宝座”也难自保。


5 1987年-“茅草行动”

1987年,马哈迪政权采取“茅草行动”,在全国各个角落大事逮捕我国民主人士和异议份子,全然无视法治,极尽侵犯人权的能事。当权者援引<内安法令>,无审讯地扣留了106人。把司法机関置之脑后,无司法独立可言。

由于许多政扣者纷纷向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当政者于1988-1989年通过国会,两度修改<内安法令>,几乎完全剥夺了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只在审判程序上,法院才能有些司法审查的权力。


6 1988年-3名法官被撤职

这个时期,在国会内外,首相不时对司法机関提出各种不友善的批评和指责。为此,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和20名法官正式会谈过后,于1986年 3月26日,向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提呈了一封公函,述说首相对司法的言谈不当的地方。对法官向元首进谏的事,马哈迪显得非常不满,最终导致沙烈。

阿峇士被撤职。耐人寻味的是,沙烈。阿峇士被撤职后,最高法院旋即改由三司会审巫统党争案,驳回11名巫统异己分子的上诉案。

更严重的是,1988年,我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5名最高法院法官,因秉公处理案件而被中止职位。其中2名法官后来于同年10月4日被撤职。被撤职的两名法官是:万苏里曼和佘乔治法官。

这宗轰动全国的司法界大事,对我国司法独立是一个极其严重的打击,侵害了我国长期建立起来的法治。自此以后,直到今天,我国的司法独立仍然无法恢复元气。

(1)通过元首开除法官(<宪法>125条)

法律界以为<宪法>有条文给予法官足够的职业保障。当政者不可随意开除法官。如果要开除法官,必须由首相向国家元首呈情,再由元首设立仲裁庭,以调查有関法官的过失。最终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应撤除法官的职位。

看来,整个过程似乎对法官很有保障。其实不然。事实证明,在开除法官方面,首相一人拥有很大的权力。他拥有的是实权,而国家元相仅仅拥有象征性的权力。这可以从首相在1988年轻易撤除最高法院院长和两名最高法院法官的职位的事件,看得出来。

通过开除3名法官,首相好像在告诫所有法官:“如果你们不根据我的意思做事,你们随时都可以被开除。”

1988年开除法官的事件,给所有法官带来了恐惧感。他们深怕随时会被撤职。只有少之又少的具有正义感的法官,敢于凭着良知和根据法律原则来判案。

1988年司法危机发生以前,在委任法官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会征询律师公会主席和资深律师的意见。可是,这种互相尊重的现象已一去不复返了。在委任法官时,院长已好多年没征询律师公会的意见了。

(2)国际组织前来调查实情

大约3年前[2000年],国际律师协会等特派4名法学专家,到马来西亚来研究我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关于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经过多方面考察和专访后,他们得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

他们说:在1998年以前,大马的司法制度是具有司法独立的特征的。[注:1988年,就是我国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TunSallehAbas)和另两位联邦法院法官被撤职的那一年。]

其实,这些法学专家通过这个结论,委婉地告诉我们:1988年过后,我国的司法独立,这个民主的基石,已名存实亡了。

7 1988–高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本来,大马的司法权力属于法院(即东西马2个高等法庭和所有的低级法庭)。这是原有的<宪法>第121条所明文规定的。(注:所谓“司法权力”就是:政府用来解决人民之间,或人民与政府之间,涉及生命,自由或财产纠纷的权力。这种权力很自然地属于司法机関。)

但是,在<拿督叶炳一案>中,总检察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法庭调换到另一法庭去审理。最高法院不同意总检察长这种不寻常的作法。最高法院认为:

“…根据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低级法庭,调到另一个法庭的司法权力,只能属于司法机関,而不属于政府机関…”

最高法院的判词显然对当政者不利。于是,政府通过国会,轻而易举地修改了<宪法>第121条,大大削弱了司法机関的司法权力。

<宪法 >修改后,高等法庭只能拥有联邦法律所给与的司法权力。联邦法律是由国会所制订的。这就是说,高等法庭不再拥有无上的司法权力,其权力必须受到国会的限制。

政府通过国会削减了法院的司法权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国会修改法律,取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

在马哈迪当权的22年,我国国会通过了许多修正法令,剥夺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使到法院无法针对部长(或其他行政长官)所作的决定进行审查,看看这些决定是否合理或合法。



8 1998年-提控安华事件

马哈迪所面对的最严重控诉就是,巧妙地利用司法程序,对付前副首相安华。

许多国内外人士为此替安华打抱不平。安华面对各种罪状,包括贪污舞弊,滥用权利,干预警方调查工作等等。他被判坐牢9年。今年,虽然刑期已满,他得面对其他控状,不准具保,所以必须还得坐牢。


9 律师界也遭殃

自从1988年,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被撤职事件发生后,我国司法独立已受到严重侵害。不只司法界面对困境,律师界也遭受池鱼之殃。

一路来,大马律师公会站穏立场,维护司法独立。司法界发生危机时,大马律师公会总是挺身而出,为司法界打抱不平。

1988年,律师公会甚至召开特别大会,严厉批评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哈密。乌马藐视法庭,因而惹怒了当权者。

在那段期间,律师公会秘书曼吉星代表律师公会,作了一份宣誓书。为此,他被控藐视法庭。此后,不少律师在办案时,被不友善的法官控以藐视法庭的罪行,那是司空见惯的事。


10 哈密。乌马与尤索金

1988年,法官哈密。乌马,是曾参与讨论进谏元首和统治者的20名法官之一。但是,他郤成了调查沙烈。阿峇士的仲裁庭法官。

在沙烈。阿峇士被撤职后,很快就擢升为最高法院院长。继哈密。乌马之后,尤索金被委为最高法院院长,改称“大法官”。尤索金则曾经是第二个仲裁庭的法官之一。就是这个仲裁庭,负责调查5名最高法院法官的所谓“不当行为”。

尤索金任职期间,对司法独立的健全化似乎毫无建树,倒是诱发了不少具有争论性的事件,引起法律界哗然。下面列出荦荦大者:

(1)阿依。摩立案(此案涉及大财团的钱财纠纷。当事人各自选择友善法院,审理自己的案件)

(2)1996年初,一位高庭法官写下了在法律界流传甚广的“万言书”,揭发我国司法界贪污舞弊,滥权,不当行为等现象,对司法界提出112项指责,其中包括39项贪污案,21项滥权案,和52项不当和不道德的行为等等。由于事态严重,牵涉范围太广,这件事以不了了之收场。

(3)尤索金大法官和一名律师共赴外国旅游的丑闻;

(4)一名高庭法官揭露,大法官指示他按照其旨意处理某个案件。首相郤批评说,揭发这项丑闻,破坏了法官的形象;

(5)反对党国会议员林冠英,为14岁马来少女伸寃而被判坐牢;

(6)前副首相安华在牢里被殴打,而后又被判坐牢6年;


11 再丁大法官上任昙花一现的改革

2000年,尤索金大法官卸任后,由再丁法官接任他的职位。再丁大法官刚上任时,法律界对他寄以厚望,希望他能为我国司法独立重整声威。那是因为他一路来当法官时,给法律界留下好的印象。如:判词中,限制屋业发展商索取过高的费用;限制过高的诽谤案赔偿金,等等。

任大法官职初期,他确实做了些改革工作,并在某些案件中做了一些对当权者不利的正确判定。为此,当政者不久就发出评语说,我国的司法“太独立”了。

但是,好景不常,众人的期望,终成泡影。那是因为再丁任职期间,司法制度似乎稍为有所改善,但是,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变。

在审判<内安法令>下6位著名政扣者的时候,以再丁为首的最高法院,宣判:60天内,警方无审讯扣留,法庭有权审查其理由。没合法理由,就应该释放政扣者。

但是,最高法院又宣判,继60天后,内政部长所发出的两年无审讯扣留令,法官则无权审查,所以,不能释放政扣者。

这个前后矛盾的判词,令法律界和重视人权的人士,大失所望。令律师界不满的另一件事就是:在再丁大法官卸任前,刚审判过某律师楼的案件,而卸任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加盟这间律师楼。

他处理这件事的手法,引起诸多猜疑。这件事引起律师界重新讨论一个法律专业问题:法官退休后,加入律师行业是否恰当?

政府似乎对这问题则没多大兴趣,只是针对<1994年法官道德准则>做了一些修改,使退休法官也必须受到<准则>的管制。

这并不能解决有関问题。


12 任大法官-阿末。怀鲁斯

2001年9月6日,阿末。怀鲁斯被委为现任大法官。律师界对怀鲁斯被委为大法官一事,颇有微言。前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律师拉惹。阿兹士,在律师公会杂志<覚醒>撰文,表达了律师界针对这次委任大法官事的看法。拉惹。阿兹士批评说,大法官还未上任以前,曾发生过一些不受法律界欢迎或认同的事。下面是他的“成绩单”:

(1)他被提拔为大法官时,最资深的法官马立。阿未本应本升任大法官,郤被排挤了。

(2)在两宗藐视法庭案(<远东经済评论>记者莫烈。何伯与安华辩护律师查加利亚案件)中,怀鲁斯是承审法官。他宣判他们有罪。但是,后来他的判词被联邦法院驳回。被告才得以“平反”。

(3)律师公会准备召开特别大会,讨论前最高法院院长尤索金和一名上诉庭法官的不当行为。当时,有人反对,入禀法庭。现任大法官是上诉庭法官之一。他郤驳回了律师公会的上诉案。他驳回上诉案,所提出的理由是:只有国会才有权讨论法官行为不当的案件。这就意味着,普通市民或律师公会不能讨论这些案件。这是不符合一般法律原则的裁定。

(4)1995年,他确认:前行动党国会议员黄朱强没资格当候选人,现任大法官宣判他失去国会议员议席。同时,也宣判在选举中落选的马华议员自动成为国会议员,而不需要举行补选。这是一个不寻常的裁定。


13 2003年艾琳。芬南蒂丝一案

人权工作者,艾琳。芬南蒂丝被控报导“虚假新闻”案,今年刚审结。审讯总共花了7?年的时间,是我国历史上审讯时间最长的案子。

由于推事辞职,案件提前至5月审讯。审判结果,推事宣判艾琳有罪,得坐牢一年。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艾琳所传召的众多证人按实情所作的供词,推事几乎完全不考虑。这个一边倒的判词备受法律界批评。

全国人权协会(Hakam)发表了声明,非议推事的草率判词。


当前司法独立情况不容乐观

今天[2003],我国的司法独立,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从1988年算起,随着时间的推移,15年已过去了。曾经因3名法官被开除而遭受重创的我国司法独立,目前的情况,是不是已经好转了?

看来,情况不容乐观。严格说来,近年来,我国的司法独立每况愈下,情况越来越不妙。

2003年:提拔三名法官

最近,有三名法官被提升为上诉庭法官或联邦法官。他们是澳古斯丁,阿里芬,和巴占星。这三名法官,在不同时间,都与审判安华案件有关。

大马律师公会对这件事表示非常関注。他们在2003年10月4日,召开会员特别大会,让全国的1万1千多名律师商讨和研究关于委任和提拔法官的事。

律师公会认为,这件事将深远影响法律专业的操作和法治的进展,所以,律师界应深入探讨。可惜,由于政府所订下的律师会员大会法定人数过高,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等于2212人(11,490x1/5),正式会议开不成,而只能召开非正式的讨论会议。

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仅仅是提拔三名法官的问题,最终涉及的是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问题;司法独立会不会受到侵蚀;司法的正直形象会不会受到损害等问题。

所以,每位公民都应関注。如果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任由其发展的话,我国司法将进一步政治化,而法官的擢升或晋级,可能沦为一种政治回报。

结果,只有那些顺众当政者旨意的司法官员,才能获得擢升或晋级。

司法审讯=政治游戏?我国的法庭审讯可能沦为政治游戏,而不能确保正义能得到伸张。

目前,当政者似乎把司法机関当作铲除异己分子的游戏场所。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把法治置之脑后。安华一案的审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司法有如一个球场,法官是球场上的评判员。但是,有人认为,评判员在协助主控官所组成的球队。根据正常的球赛规则,主控官所组成的球队可能会居于下风。然而,评判员郤允许主控官的球队移动球门,让他们获胜。

他们巧妙地通过技术问题等手段来取胜。这么做是不符合法治的。理应主持正义,维获公正的司法机关,郤使法律诉讼程序政治化。

其实,司法机关早已政治化了。那是因为,远在15年前,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被撤职的时候,早已为司法政治化埋下了伏线。


(1)部长莱士。耶丁曾发表看法

针对敦沙烈事件,“有实无名”的法律部长,莱士。耶丁,还未加入执政党以前(当时,他是46精神党内坐第二把交椅的党魁),曾经在他所撰写的<行政威权下的自由>一书中,很贴切地指出:这是玩弄政治手腕的结果。

他对敦沙烈事件所下的评语是:

“开除沙烈和他两名同事的决定,是政治决定,虽说所采取的操作形式似乎是符合宪法的。”


(2)敦苏菲安的看法

参与撤除敦沙烈职位的那些法官,都获得政治回报。已故前最高法院院长,敦苏菲安,很坦率地指出:

“那些参与拆老板的台的法官被提拔而获得赏赐。然而,那些不愿“参与其胜”的法官郤不得已“三缄其口”。因此,在法官群中产生了一片混乱。他们之间连自由交谈都有所顾忌。

“只有那些为人正直又具有公正不阿精神的法官,才不会动摇。一般上,在民众眼中,法官已丧失了公信力,不受信頼。人们很难相信,法官会忠于职守。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看法的时候,通常我给他们的答案是:我不希望让现有的法官来审判我。尤其当我是无辜的话,我更不希望他们来审判我。”

时至今日,司法机関仍然受到政治操纵。敦苏菲安说得没错:“从敦沙烈和我们的最高法院法官身上所发生的事件看来,花了几代人所建立起来的东西(司法独立)可以毁于一旦。但是,要重建(独立的司法)的话,郤必须花上好多岁月。”

敦苏菲安的深入覌察,能帮我们解读今天司法界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件。他说:

“现在已过了12个年头了。我在怀疑,即使花上一代人的时间,能不能重建(独立的)司法。”

当我们回忆起1988年所发生的事件,以及莱士和敦苏菲安所作的评语时,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大法官怀鲁斯最近说,政府从来没有干预司法。



政治回报?机缘巧合?

在一般政治交易中,俯首贴耳者将得到主子的封赐。同样地,参与政治游戏的柔顺的法官,也会步步高升,平步青云。不过,在众人眼中,他将名誉扫地。

确实有些法官心甘情愿,鞠躬尽瘁地为当政者効劳。不为什么,只为功名利禄。

参与审理安华案件的三名法官,最近获得晋级擢升。这是不是政治回报呢?或者,那只是机缘巧合?对这三名法官获得晋级擢升一事,不少人表示不认同。

其实,怀鲁斯得以步步高升,先任高庭大法官,后又升任联邦法院院长,许多人对此也颇有微言。他升任联邦法院院长一事,遭到在法律界备受尊崇的资深律师拉惹。阿兹士(前律师公会主席)与前上诉庭法官,谢克。劳勿的非议。

提拔法官不符标准三名法官获得晋级擢升的事,从未征询过律师公会的意见。这奌正和怀鲁斯所发表的言论不符。

他升任大法官时,曾経宣称,他将塑造一个“极其透明的司法制度”,并誓言要“和律师公会合作无间”。

他说,提拔这三名法官,符合联合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

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提升法官必须基于客覌因素,而不得任凭某人的主覌愿望,尤其要考虑有関法官的工作能力,工作経验,为人是否正直,等等。[<新海峡时报>24。7。2003]

隔天,他又补充说,他们也考虑了其他许多因素,如工作表现如何;法律知识是否精深;是否有按时把判词写好,等等。[<星报>25。7。2003]

实际上,大法官怀鲁斯所提出的理由是很牵强的,完全不符合他本身所制定的标准。就以澳古斯丁法官来说,他在再诺。查卡利亚律师藐视法庭案中所作的错误裁定,令人怀疑他是否具有“工作能力,为人正直,経验丰富”等素质。

(a)引述50年前旧版本

法官澳古斯丁不准安华具保。安华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拿督NH陈于1999年1月16日宣读了判词。这份判词显示,法官澳古斯丁不符合怀鲁斯所订下的标准。陈法官说:“澳古斯丁所引述的,是法学家苏活尼着<刑事程序法典>50年前的旧版本。

其实,作者早已在这本书的新版本中改变了他的看法。对于这奌,澳古斯丁郤全然无知。这是极为遗憾的事。”

上诉庭陈法官指出,澳古斯丁法官采用旧版本说:“控方证人可能会受干扰”,这奌可作为拒绝具保的重要理由。

但是,作者在1997年的修订版中,否定了这个看法。作者说:“不应以含糊的指责作为拒绝具保的根据,因为那不是一个好的理由。”

“当控方反对保释的时候,一般上,总是要把证人可能会受到干扰这奌,作为借口。”这就是说,“控方证人可能会受干扰”这奌,不能作为不准具保的理由。

联邦法院对澳古斯丁的批评联邦法院对澳古斯丁提出了毫不客气的批评:

“他似乎是两名主控官的辩护律师。”

“他不应该审理这起藐视法庭案。”

“他宣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那是错误的裁定。”

被告再诺律师要求法官展期,好让他有足够时间准备辩词和传召证人。但是,法官郤一口拒绝。针对这奌,法官拿督沈认为,那是

“一项不理智的裁定”

“它违反了司法最基本的神圣原则”。

法官澳古斯丁“没正确采用审讯程序。那样做,对被告是不公平的”。

(b)言行不一致

有些法官在法庭上说的是一套,但是,在写判词的时候,又是另一套。这类法官是”有工作能力,为人正直,和経验丰富”的法官吗?

阿里芬法官还未升级前似乎犯上了这种错误。在审理安华鸡奸案时,他多次在法庭上怒骂一名证人供词不可靠。他说:“这名证人今天说一套,明天又说另一套。”可是,他在判词中,完全以这名不可靠证人的供词作为根据,宣判安华有罪,得坐牢9年。

他什至形容这名证人的供词“坚如磐石”。

同时,他花了9个月的冗长时间,才写好安华一案的判词。这奌符合怀鲁斯所订下的标准吗?

法官迟迟未交出法庭中的供词记录,因而使安华上诉程序受阻。安华不得不于2001年7月7日正式向大法官投诉。[注:根据<法官道德准则>,每名法官在案件下判后的6个星期内,就必须写好判词,提供裁定的理由。]

(c)判词没列出裁决理由

上诉庭三司审理安华案件,巴占星法官是主审法官。(当时,他担任上诉庭法官还不到一年。)在驳回安华所提出的上诉时,法官巴占星拒绝耹听安华保释的申请。

他在口头判词中,没说出裁定的理由。他只简单宣判,“我们认为,不应该随意干涉承审法官对案情所作出的决定。”这么做,是不能证明法官的工作能力的。

(3)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的评语

针对安华案的审讯过程,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阿布达立曾下评语说:“有一两件事似乎不符合正常程序。”

他提出了一些例子:“例如,下判不给理由;控方没申请取消保释,法官郤迫不及待地自行取消保释等。”有人认为,巴占星法官对政治似乎很有兴趣。阿布达立上述评语是不是应证了这种看法?

至于巴占星法官驳回安华的上诉案,不准保释郤不提出理由,这奌,阿布达立有话说:

“法庭必须是透明的,并且必须提出裁定的理由,尤其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更应如此。我认为,这几位法官应反省一下,以确保处理任何案件时,他们不但要确实在主持公道,同时,在众人眼中,公道确实得以主持。”

基尔法官及其同僚拒绝重新耹听安华和另一被告素马要求保释的口头申请。这么做,符合“为人正直和経验丰富”的标准吗?

安华的辩护律师不得不请求大法官进行干涉,上诉庭才不得不“免为其难”,决定耹听这个案件。

巴占星法官和同僚在离开挤满人群的法庭的时候,喝倒采声四起。这是法庭内罕见的事,以前很少发生过。这确实有损法庭的尊严。

然而,有人说,他们干得不错,应该提拔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低估了众人的智慧?

醉心于提拔这三名法官,郤间接中伤了其他资深法官。有人把法官的私生活当作是考量因素之一。他没料到,这么做,郤影射了那些未被提拔的资深法官,在私生活方面有不当之处。



一般人对司法的看法

一般人对我国司法的评价越来越低落。他们原本只带着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司法,但是,现在他们已进一步采取卑视司法的态度。

司法界还一直在坚持说,他们是独立的,公正的,无畏无惧的。对于这奌,许多人都嗤之以鼻。尤其是当人们洞悉司法界的言论前后矛盾,作风虚伪的时候,他们更是不敢茍同。

目前,能从心底里尊重司法的人士,数目已不多了。不少人懒得硑读法庭的判词。对法庭持有怀疑的态度的人,逐渐把司法搁置一旁。对一些人来说,司法已逐步变成了无関痛痒的东西。被人尊称为“尊敬的”法官,现在几乎成了人们的笑柄。

他们的情形,和那些常开“空头支票”,口是心非而被人称为“尊贵的”政客已没有两样。我国的法律制度被人冷嘲热讽。这种现象已越来越严重。法官为了遏阻这种风气,使出了他们的最后法宝-施加“藐视法庭”的罪名。

施里兰,未被擢升的资深法官,把“藐视法庭”这一绝招,形容为“司法火药库里常被滥用的优良武噐”。某些法官每当感到自己的威严受威胁的时候,就会搬出“藐视法庭”这一绝招来吓唬人。

可悲的是,为了获取他人的尊重,他们所依靠的是强制手段,而不是以理服人。


美国法官的至理名言

美国最高法院一位著名法官曾経说过:“司法的力量来自于人心。法官备受尊崇和具有威望,那是无数个判词和判令的产物,也是许许多多判例所建立起来的。尊敬和威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时间和経验的产物。只有当许多法官办事具有独立和勇敢的气魄的时候,他们才会受人尊敬,而他们的威望才会越来越高。”

可悲的是,一些“特别筛选出来的”柔顺的法官,似乎从来就没想过要争取人心。他们最関心的是,如何为当权者的利益服务。(资料来源:<今日大马>,马丁。加利:<民众看法,柔顺的法官和政治回报>)


马哈迪对司法的看法

纵覌22年来的政绩,马哈迪对三权分立的基本民主原则,有其“独特”的看法。他在实践中,似乎不认同三权分立这个基本的民主原则。

22年来的施政显示,他深信三权中的行政机関(政府)必须超越其他两权,即超越国会和法院的权力。对他来说,民主社会所奉行的三权分立,也就是,政府,国会和法院三权必须平起平坐的基本原则,司法必须独立等概念,不适用于大马。

他认为,在我国,政府必须高于一切,凌驾于国会和司法之上。严格说来,这种覌奌是和民主概念背道而驰的。他不但具有这样的不符合民主的覌念,而且还把这覌念加以实践和贯澈。因此,在我国社会,司法机関无法对政府和国会起着真正的“均衡制约”作用。可以这么说,独立的司法机制已消失殆尽。

结语目前,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仍然是在走下坡,不见好转。我国民主制度的发展,确实令人担忧。因此,当前我国司法独立的实际情况,值得大家関注。对维护司法独立的任何运动,大家应给予全力支持。

7-11-200318-11-2003(《黄丝带》编辑按:原文附上两个日期,一个在文章抬头处,一个在文章末)原刊于 自由媒体 2004年3月13日

安华公布影片揭惊人司法弊端!

新闻联接(请按)

Isn’t it irony to see Malaysian Chinese being bullied by Malay political party (UMNO) which claimed to be “weak”? It is said that this is caused by Chinese servility nature!

For thousands of years, Chinese were under the control of a powerful emperor. They obey and continue to obey him even if he is a tyrant. The next scenario happens is the tyrant being beaten down someone who we known as the “true son of heaven”; and after some period of time, the people are under the control of another tyrant and continue to obey him again. The situation remains even in 21st century, people are still obeying they ruler even if they are discriminated, exploited and suppressed.

China is a large country, with land area of more than one million km2. Yet, Chinese still failed to defend themselves from being conquered by the nomadic Mongol centuries ago. Next, they were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Japanese army and the Eight-Power Allied Forces decades ago. Coward ruler had repeatedly apologized, giving up part of the territories and paying compensation to the intruders? What do we actually benefit from by doing so?

From such a long period of world history, have we ever seen any powerful nation which was established with only the adoption of "consultations" and "compromise”? No! A nation would always being suppressed by others when they are not defending themselves well. Hoping for other to not bully you is just like begging for alms!

Malaysian Chinese are not useless. If not because of Chinese, Malaysia would never exist today! The problems is lack of a national hero among Malaysian Chinese and the existent of too many "Hanjian"(traitors) who exploit Chinese right.

Nowadays, the world looks different from it was before. It has no longer appeared as a globe. The world now looks flat because of the vast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Even the article you are reading now are part of the Internet. Through the Internet, we now can do anything we can’t do openly before!

Why should we support Namawee? Well, it’s because Namawee is the Malaysian Chinese who dare to tell the truth! I’m pretty sure that every Malaysian Chinese understand, or even experience the problems mentioned in Namawee’s MTV before. Usually, we are only allowed to complain about these problems secretly in and only in chinese kopitiam!

No one dares to tell the truth because of Malaysia "Internal Security Act". According to the act, police force has the right to detain anyone without reason. They would release you after a few months if you claim that you were just talking nonsense or if someone has bribed them.
However, if you still think that you have an important message to inform the public, they’ll lock you up in jail forever, preventing you from doing so.

This is more horrible than both CIA and KGB. The only difference is CIA act secretly while police in Malaysia act in vice versa way!

What do we support? Anti-police corruption, anti-ethnic hegemony, religious freedom, fighting for rights Chinese deserve, fighting for the welfare of Chinese education, the status of network freedom, freedom to be creative, freedom of speech!

We have too many things to support and to fight for; and the only way to accomplish everything is to have an open and fair government which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
What is more important, we must also have people with civic awareness, and mutual respect who dare to tell the truth.

Why do we try to pass this message to Chinese? The answer is very simple, but most people don’t have gut to answer it, they rather try to avoid it!

1. Malaysian armed force, police force, political parties, national service, state agencies and even the reserved forces are under the control of non-Chinese. The question is, have you ever heard of a thief who steals to lock up other thieves in jail for the police or a villain punishes other villains for the hero?

2. We are treated unequally in matters such as religion, education, rights, etc. So, is it alright for us to help and protect those who exploit us?

3. Never expect that there will be another Lincoln in Malaysia. Yes, whites are indeed better than blacks in almost everything; politics, education, technology, culture. The liberation of blacks happened simply because of the existent of strong compassion for the weak and the feeling of sympathetic among the whites. In Malaysia, the reality is that Chinese are far better than others in education, technology, culture and economy at the same time they are being exploited, suppressed and treated with injustice. Ironically, supreme group in Malaysia are bullied by people who claimed to be ‘weak’ in every aspect.

How to support? It’s very simple! Try not to ignore the problems. Let the world aware of problems face by Malaysian Chinese through all sorts of media.

The way we recommend here is just one of our approaches. We respect others’ ideas and point of views; but when 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ll human, there’s only one ideology, which is all human are born equal. Under the sky, everyone should be treated fairly.

From the Chinese traditionally perspective, what we want is just a peaceful and happy environment for our future generations. We never wish for a society which discriminate, exploit and oppress a certain group of people.

Yes, it is possible for you to gain wealth by giving up your dignity, betraying your own nation, exploiting others, etc. but can you guarantee that your future generations will live under peaceful and happy environment forever?

Even before you left this world, there’s a possibility for you to see how your next generations end up suffering for what you did.

If you are still single, maybe you won’t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family values. Alright, maybe you have a lot of money now, or a lovely family, or a fairly profitable business, or an outstanding academic result, or a fairly satisfied job, or a beloved; but who know how long would these last?

If this country continue to being corrupted, who know what might happen in the future. You might be arrested for saying something you shouldn’t talk about in public, your business might overthrown by a big corporation who benefit from unequal policy, those with outstanding results might fail to further their study oversea because of financial problem, you might lost your job because of the emergence of unfair policy, crime activities such as looting, rape, triad organizations, etc. might happen frequently as the police lost their power, unequal of distribution of wealth might happen. What is terrible, you might lose your loved one or beloved.
Wake up people! Don’t ignore the problems we face and act like nothing is happening. Please, pay more attention on our community welfare and do something to fight for our rights.

Translated by Chee Wei Tan

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

List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s in Malaysia, practiced by government as well as government agencies. This list is an open secret. Best verified by government itself because it got the statistics.

This list is not in the order of importance, that means the first one on the list is not the most important and the last one on the list does not mean least important.

This list is a common knowledge to a lot of Malaysians, especially those non-malays (Chinese, Ibans, Kadazans, Orang Asli, Tamils, etc) who were being racially discriminated.

Figures in this list are estimates only and please take it as a guide only. Government of Malaysia has the most correct figures. Is government of Malaysia too ashamed to publish their racist acts by publishing racial statistics?

This list cover a period of about 50 years since independence (1957).

List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s (Malaysia):

(1) Out of all the 5 major banks, only one bank is multi-racial, the rest are controlled by malays

(2) 99% of Petronas directors are malays

(3) 3% of Petronas employees are Chinese

(4) 99% of 2000 Petronas gasoline stations are owned by malays

(5) 100% all contractors working under Petronas projects must be bumis status

(6) 0% of non-malay staffs is legally required in malay companies. But there must be 30% malay staffs in Chinese companies

(7) 5% of all new intake for government army, nurses, polices, is non-malays

(8) 2% is the present Chinese staff in Royal Malaysian Air Force (RMAF), drop from 40% in 1960

(9) 2% is the percentage of non-malay government servants in Putrajaya. But malays make up 98%

(10) 7% is the percentage of Chinese government servants in the whole government (in 2004), drop from 30% in 1960

(11) 95% of government contracts are given to malays

(12) 100% all business licensees are controlled by malay government e.g. Approved Permits, Taxi Permits, etc

(13) 80% of the Chinese rice millers in Kedah had to be sold to malay controlled Bernas in 1980s. Otherwise, life is make difficult for Chinese rice millers

(14) 100 big companies set up, managed and owned by Chinese Malaysians were taken over by government, and later managed by malays since 1970s e.g. MISC, UMBC, UTC, etc

(15) At least 10 Chinese owned bus companies (throughout Malaysia, throughout 40 years) had to be sold to MARA or other malay transport companies due to rejection by malay authority to Chinese application for bus routes and rejection for their application for new buses

(16) 2 Chinese taxi drivers were barred from driving in Johor Larkin bus station. There are about 30 taxi drivers and 3 are Chinese in October 2004. Spoiling taxi club properties was the reason given

(17) 0 non-malays are allowed to get shop lots in the new Muar bus station (November 2004)

(18) 8000 billion ringgit is the total amount the government channeled to malay pockets through ASB, ASN, MARA, privatisation of government agencies, Tabung Haji etc, through NEP over 34 years period

(19) 48 Chinese primary schools closed down since 1968 - 2000

(20) 144 Indian primary schools closed down since 1968 - 2000

(21) 2637 malay primary schools built since 1968 - 2000

(22) 2.5% is government budget for Chinese primary schools. Indian schools got only 1%, malay schools got 96.5%

(23) While a Chinese parent with RM1000 salary (monthly) cannot get school-text-book-loan, a malay parent with RM2000 salary is eligible

(24) 10 all public universities vice chancellors are malays

(25) 5% - the government universities lecturers of non-malay origins had been reduced from about 70% in 1965 to only 5% in 2004

(26) Only 5% is given to non-malays for government scholarships over 40 years

(27) 0 Chinese or Indians were sent to Japan and Korea under "Look East Policy"

(28) 128 STPM Chinese top students could not get into the course that they aspired e.g. Medicine (in 2004)

(29) 10% place for non-bumi students for MARA science schools beginning from year 2003, but only 7% are filled. Before that it was 100% malays

(30) 50 cases whereby Chinese and Indian Malaysians, are beaten up in the National Service program in 2003

(31) 25% is Malaysian Chinese population in 2004, drop from 45% in 1957

(32) 7% is the present Malaysian Indians population (2004), a drop from 12% in 1957

(33) 2 million Chinese Malaysians had emigrated to overseas since 40 years ago

(34) 0.5 million Indian Malaysians had emigrated to overseas

(35) 3 million Indonesians had migrated into Malaysia and became Malaysian citizens with bumis status

(36) 600000 are the Chinese and Indian Malaysians with red IC and were rejected repeatedly when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for 40 years. Perhaps 60% of them had already passed away due to old age. This shows racism of how easily Indonesians got their citizenship compare with the Chinese and Indians

(37) 5% - 15% discount for a malay to buy a house, regardless whether the malay is poor or rich

(38) 2% is what Chinese new villages get compare with 98% of what malay villages got for rural development budget

(39) 50 road names (at least) had been changed from Chinese names to other names

(40) 1 Dewan Gan Boon Leong (in Malacca) was altered to other name (e.g. Dewan Serbaguna or sort) when it was being officially used for a few days. Government try to shun Chinese names. This racism happened in around year 2000 or sort

(41) 0 churches/temples were built for each housing estate. But every housing estate got at least one mosque/surau built

(42) 3000 mosques/surau were built in all housing estates throughout Malaysia since 1970. No churches, no temples are required to be built in housing estates

(43) 1 Catholic church in Shah Alam took 20 years to apply to be constructed. But told by malay authority that it must look like a factory and not look like a church. Still not yet approved in 2004

(44) 1 publishing of Bible in Iban language banned (in 2002)

(45) 0 of the government TV stations (RTM1, RTM2, TV3) are directors of non-malay origins

(46) 30 government produced TV dramas and films always showed that the bad guys had Chinese face, and the good guys had malay face. You can check it out since 1970s. Recent years, this tendency becomes less

(47) 10 times, at least, malays (especially Umno) had threatened to massacre the Chinese Malaysians using May 13 since 1969

(48) 20 constituencies won by DAP would not get funds from the government to develop. Or these Chinese majority constituencies would be the last to be developed

(49) 100 constituencies (parliaments and states) had been racistly re-delineated so Chinese voters were diluted that Chinese candidates, particularly DAP candidates lost in election since 1970s

(50) Only 3 out of 12 human rights items are ratified by Malaysia government since 1960

(51) 0 -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UN Human Rights) is not ratified by Malaysia government since 1960s

(52) 20 reported cases whereby malay ambulance attendances treated Chinese patients inhumanely, and malay government hospital staffs purposely delay attending to Chinese patients in 2003. Unreported cases may be 200

(53) 50 cases each year whereby Chinese, especially Chinese youths being beaten up by malay youths in public places. We may check at police reports provided the police took the report, otherwise there will be no record

(54) 20 cases every year whereby Chinese drivers who accidentally knocked down malays were seriously assaulted or killed by malays

(55) 12% is what ASB/ASN got per annum while banks fixed deposit is only about 3.5% per annum

There are hundreds more racial discriminations in Malaysia to add to this list of "colossal" racism. It is hope that the victims of racism will write in to expose racism.

Malaysia government should publish statistics showing how much malays had benefited from the "special rights" of malays and at the same time tell the statistics of how much other minority races are being discriminated.

Hence, the responsibility lies in the Malaysia government itself to publish unadulterated statistic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f the Malaysia government hides the statistics above, then there must be some evil doings, immoral doings, shameful doings and sinful doings, like the Nazi, going on onto the non-malays of Malaysia.

Civilized nation, unlike evil Nazi, must publish statistics to show its treatment on its minority races. This is what Malaysia must publish……….

We are asking for the publication of the statistics showing how "implementation of special rights of malays" had inflicted colossal racial discrimination onto non-malays.

Translated by human book

感谢网际网络,我们能够看到没有被电视台过滤的真相!

2007年9月13日星期四

民主社会的基石——公民意识

我们的国家、社会生病了,贪污、滥权、腐败、极端、封建、懦弱、阴谋、奸淫辱掠、毁尸灭迹........太多太多的肮脏卑鄙行为发生在我们的国家发生。

很多年来,我都一直都在想,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我们今天这样堕落腐败的社会?而我们这些渺小的人民,又能够做些什么来改变这个社会。

活到了卅岁,我仍然无法看透这里面的变幻无常;但是,我有了结论——这一切事情的会发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人性”。

纵观历史,所有的国家甚至文明都走不出一条规律,一条永恒的规律,就是诞生——鼎盛——没落——灭亡。就好像人永远也走不出生老病死的命运一样。

当然,这一切的发生,都是由人的意识来促成的。人的欲望可以让一个文明鼎盛,同样的也能够让一个文明灭亡。

所以,人的意识才是文明的主导,与任何外在的因素无关。

在专制封建的时代,一个人就能够造就文明的鼎盛或灭亡;有一个开明的皇帝,国家就鼎盛;有一个昏庸的皇帝;国家就没落。

在相对比较进步的中央集权国家,虽然没有了皇帝,但是一党独大,所以几个人就足以影响国家的命运。

而在民主开放的国家,整个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所有人民的身上。

当然,现今的世界,这三种体制依然同时存在,只不过民主成了主流。

这三种体制的好坏优劣,我们就不去谈论他了,题目太大了,而且永远谈不出一个结论。既然三种体制都能够经历了几千年的考验而依然存在,就有他们各自存在的价值。

我所要强调的是,在帝制国家,国家的命运掌握在皇帝手上;在中央集权国家,国家命运掌握在一小戳人身上;而在民主国家,命运却是掌握的人民的手上。

马来西亚虽然不是一个完善的民主国家,但怎么说都还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所以,国家的命运还是要依靠人民的。

今天的马来西亚为何会有那么多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人民缺少了“公民意识”。我们的贪欲、嗔念和无知被政治人物利用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私欲。

如果马来西亚的人民都是拥有公民意识的高素质公民,就不会被政治人物玩弄在股掌之间,国家也就不会因此而腐败没落。

全面的公民意识教育,包括:

公民道德教育——诚信、宽容、感恩及尊严等等

公民价值观教育——法制、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及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

公民知识教育——司法公正、民主政治、处理纠纷以及维护权益等

试想想,如果人民有诚信,贪污贿赂如何发生?如果人民懂得宽容,又哪来的种族冲突?人民如果懂得感恩,有怎么会去破坏;人民如果活的有尊严,又怎么会去出卖民族国家?

人民如果懂得法制、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及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就不会选出极端、专制和封建的政府;而且也不会让放任官商勾结大量破坏原始雨林、建设排放毒气的工厂和任意开发破坏环境等等。

人民如果有司法公正、民主政治、处理纠纷以及维护权益等知识,同样也不会有被欺压、被欺骗等等事件的发生。

公民意识教育的培养,本来是应该由政府来推行的,但是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除了道德教育之外,公民价值观教育和公民知识教育却故意被忽略

这是为了什么?

我想不用我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了吧!

国家领导人无论如何腐败,都是人民选出来的!我们自己应该抚心自问,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公民意识?我们是否尽了身为公民的责任?或者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是马来西亚的公民?我们是否了解“公民”的意义何在?

黄明志的歌道出了国家弊病的表象,但是没有说明他的病因;马来西亚人民缺乏公民意识就是病因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黄明志的歌影响了很多人,如果你有一种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感觉在心里蠢蠢欲动。让我告诉你,那就是公民意识的萌芽,你开始关心自己、社会和国家了,你在思考自己的定位了。

但是,这种小小的冲击,如果没有给予后续的动力,很快就会回归平静,人们慢慢的就会回复到之前浑浑沉沉的日子,过一天是一天,继续放任腐败的政治把社会国家推向没落的边缘。

所以,“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在“黄明志事件”落幕之后,就是要继续唤醒人们的公民意识,然后是去培养它,壮大它。

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历史任务,我们也无法对它抱有任何的幻想,惟一能够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还是一句老话,我们希望所有的网民能够团结起来,支持我们接下来的行动。

也许很多网友都在不同的部落格、论坛或网站上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呼吁,间接的就是在灌输公民意识;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够比较系统化的去推行它,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

哪!我们又抛了一块出来,希望的也是能够把引出来,建议!建议!我们目前最需要的是建议!而且是系统化的建议!然后是参与大家不要再吝啬你们的能力,把你们的意见说出来吧!让我们所有的网友组织起来吧,同心协力去推动这个历史的巨轮。

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

新的方向!

闹得满城风雨的“黄明志事件”已经开始安静下来,看来是落幕的时候了。

就好像以前所发生的其它的“大学暴力事件”“诉求”等等一样,又好像最近发生的“拆猪寮事件”或是“丁加奴暴力事件”等等一样,开始的时候闹得轰轰烈烈,然后是草草了事。

这些XX事件发生时,当局者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无论是好话坏话,好事坏事;通通都会慢慢的被遗忘。所以,无论某人做了什么事,还是说了什么话,就像放屁一样,放了就算了,也不用负任何的责任。

这就是马来西亚的其中一个特色。

这里开始的时候是为了支持黄明志而成立的。现在“黄明志事件”已经落幕了,而我们的主角除了出CD,看来也没有什么其它打铁趁热的行动了。

这就是政府聪明的地方了,记得我曾说过,英雄都是被摆上台的,当政府不再理睬黄明志的时候,黄明志这个英雄就当不成了。

当然,“英雄”只是一个名词,当然也可以是“带头者”“领导者”或者把人们从迷糊中唤醒的人。

人就是这样,如果没有一个人带头,或者没有一个“负责的人”或者说“挡子弹的人”,就算怎样被压迫,也不会各自起来反抗。

当有一个人开始醒觉了,或者开始带头了,作恶的人就开始受到威胁了。而要消除这一种威胁,只有两种方式:一就是打压,二就是解压。

在“黄明志事件中”,显然政府是用了第二种方式,就是不去睬黄明志;让他成不了英雄,成不了英雄,就再也没有吸引力了。

我敢说,如果当时黄明志就被逮捕引渡回来马来西亚受审,绝对会引起大部分华人的愤怒,然后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很多人也意想不到自己会去买正版CD一样。

现在,政府不出声了,一切还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巫统并不笨,马来人并不笨,尤其是在玩弄手段上,这一点,是所有华人必须警惕的。当然,其实是所有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警惕的,但是我无法呼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所以只好暂时呼吁华人了。

但是无可否认的,一个小小的黄明志,在华人社群当中已经播下了一颗颗种子,虽然那可能不是他开始时所能够预料到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够怪他不继续做一些什么东西,毕竟人家是音乐爱好者,不是政治爱好者。一个政治狂热者,是无法成为好的音乐家的,因为他无法跳出框框来创作。

同样的,无论是盲目的支持执政党或者在野党,都不是一个好的公民。一个好公民应该能够自己分清是非黑白,不是盲目的支持或跟随某一个政党。

而成立这个Blog的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大事的真相,然后自己去分析,最后找到自己的立场。简单来说,就是培养公民意识。

所以,就算“黄明志事件”落幕了,这里也不会结束。我们会找到一个新的方向,继续我们艰难的旅程。

很感谢大家一路来的支持,但是说真的,大家彼此都还不认识,所以大家来报到一下好吗?之后我们再来讨论我们将何去何从。

2007年9月1日星期六

部落客、网络、国家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到“黄明志事件”的发生,一直到今天,也该算是一个落幕了吧!

在“黄明志事件”中,“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用Google检索“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所有网页,你会看到以下的结果:

“约有1,300项符合"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1-10项 (搜索用时 0.23 秒)”

如果不用开引号和关引号,更可以检索到约有13,400项符合。

看来以上的数据,我已经不再去统计“negaraku遍地开花”行动的结果,因为google的数据已经可以证明我们的成绩。

很多人对“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中的“全球”有意见,认为太过哗然取宠;同时也对“华人”有意见,认为太过种族主义

我必须承认,当初我们成立这个Blog的时候,并没有深思远虑,名字靠感觉想到就直接写上去的。

但我们并没有感到不妥,今天我们看到了全世界华人对“黄明志事件”的反应,http://ericall.multiply.com/journal/item/61/Negarakuku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其他台湾、大陆、香港、澳洲、加拿大、美国等等华侨的回应,恕我不一一奉上,因为我不是在写报告。

从“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标题中,我们要让大家知道的是:人类经历过黑暗的时代、工业革命艺术复兴的世代,现在进入的是讯息革命的时代。

信息的封锁已经被冲开,通过网络,我们可以接触到任何信息,包括当权者不愿人民接触的信息。

这就像黑暗时代的结束之后,欧洲的教廷无法继续独揽圣经的解释权,人人都可以接触圣经;通过“上帝的代言人”的名头来统治人民的时代结束了。

今天,信息革命时代的来临,也让政府控制媒体,通过“人民的声音”的名头来统治人民的时代开始慢慢没落。

如果没有网际网络,黄明志无法通过Youtube来发出华人的声音,就算他用传统卖CD的方式来流通Negaraku,政府控制的媒体仍然可以去报道所谓“华人社会唾弃黄明志”等等不真实的报道。

而更多的人民,最后也就信以为真。电台、报章不都是那么干的吗?政府电台不是去街头访问了华人和印度人吗?

这种访问100个,排除98个赞同的,然后播出那2个反对的,就是一个很简单的诡计。

但是通过网际网络,只要能够上网的人都知道什么是真实的情况,这就是信息革命,无法跟上时代的人,注定要被时代淘汰。

在这个无限伸延巨大的网际网络,我们也要警惕的是,我们是否看的太过遥远而忘记了我们的根本?

或许我们可以要所有马来西亚的人民,甚至全世界来支持我们,把我们从困境中“解放”出来。
但是可能吗?

在马来西亚,我们是被歧视、被剥削的一群,无论马来人如何伟大,始终是人,是人就不会自动放弃自己的利益。就算那些支持华人的马来人,他们是真正的为了华社着想吗?

让我告诉你,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这些思想进步的马来人,知道政府的拐杖政策只是便宜了那些高层和裙带,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对马来人的统治。

他们也明白,拐杖带来的是整个种族走向没落,因为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没有竞争的能力就只有走向灭亡

这就是人类的天性,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动力;猿人的时代开始,他们就在为自己的小群体战斗;然后是部落,然后是种族国家。

如果全世界的能够人类不分种族、宗教、国家团结在一起,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地球被外星人攻击了,人类团结一致保卫地球!

种族——只是一个群体利益的代名词,就算没有了种族,还是会出现其他的利益团体来代替。然后就是各个利益团体之间的冲突和战斗。

只要还有人性,利益冲突是不可能被消除的,惟一能够暂时阻止冲突的只有“平衡”还有监督“平衡”的“法制”。

马来西亚各族人民能够和平共处至今,难道不是因为“平衡”吗?

从马来西亚成立当初,马来人掌握政治,华人掌握经济开始,马来西亚就是因为“平衡”才能够慢慢的走向繁荣进步。

为了维持“平衡”的状态,我们需要“法制”,国家宪法就是最高的标准。当其中一方试图、或者不经意的破坏平衡时,就必须通过国家宪法去遏制。

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平衡”已经被打破,“法制”更没有得到尊重,甚至已经被践踏。新经济政策、宗教主义、言论打压、贪污、罪案率等等等等都是破坏平衡的元凶。

巫统在夺取更多的经济权益时,却不愿意放弃政治权益;希望获得更多的世俗权力,但是不愿意放弃宗教权力;在发展马来人的教育同时,却害怕被超越而打压华文教育;为了团结种族,去挑衅其他种族.........

而代表华人的政党,在干嘛?为了自己的政治、金钱、名誉他们在退让,一直在退让,不顾廉耻的在退让。

NEP过了期限,却被延长;马来西亚从世俗国变成了回教国;华小一间一间被关闭;513被用来威胁华族、举剑挑衅、得了便宜卖乖.....

这些不是在公然挑战国家宪法,侵蚀华族的利益吗?华人“执政党”,在这些事件上,作了什么?

在“种族和谐”“全民团结”的伟大口号当中,我们的利益就这样被典当了,“平衡”就这样被打破了,而制约破坏“平衡”局面的惟一武器——宪法,去没有被拿来使用,而是丢进了垃圾桶。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些都是表面,无法在根本上撼动华人的地位和利益。

那让我们了想想,为何华人在马来西亚能够“高人一等”?不要说这是种族主义,这是现实!不然也就不用要什么“新经济政策”来扶贫!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华教”,我不相信“种族优越”的理论,我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后天的教育和努力,却决定了你的地位。

华文教育,就是一种经历了历史的磨炼,依然站在舞台上的其中一种良好的教育方式。如果没有华文教育,就没有今天华人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印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印尼华人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文化和教育,融入印尼人的社会。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无论是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经济利益上来分析,马来文教育根本就无法取代华文教育,这也是事实。所以,如果真的是为了马来西亚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习,就是学习英语和自己的母语,其他语言为非正式的第三学习语言。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当然,也有为传统派预备的二种方法,就是以自己的母语为第一语言,英语为第二语言。

而这些不同源流的学校,能够同时的存在而不会互相冲突。

如果我们马来西亚的政府真的是公平的政府,那为何不能放弃种族主义,去推行这样的政策呢?
在回教国的课题上,执政的华人政党认为那只是口号;在野党就利用这个课题来成为对抗的本钱。

说实在的,大家都知道马来西亚不是回教国,巫统也根本不可能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如果马来西亚真的成了回教国,他们还有无法无天的权力吗?

纵观整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教国都是问题多多的贫穷国家,要不是有石油,宗教治国早就成了历史名词。

巫统喊回教国的口号,只不过是为了拿回更多的选票,可能也在试探华人的反应,为更近一步的侵蚀计划做准备。

而在野党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情况吗?但却故意在字面上找麻烦,用来当作是对抗的本钱。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谎言,说了千千万万次,就变成真的了。巫统喊出回教国,慢慢的巫统就代表了回教,尤其是巫统推行的“俗世回教”。当巫统掌握了回教的发言权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去曲解教义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到时,马来西亚就变成了“巫统式回教国”了。

上面只是说了两个例子,整个马来西亚的情况,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明白的。

在国家开始腐败的当儿,我们能够做什么?这是一个应该被思考的问题。

在网际网络通行之前,我觉得我不可能会写出这篇文章,而且也不会被这么多人看到。因为传统的媒体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文章,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销量。

而且,我也不可能会接触到足够的信息来作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比较“专业”的政治评论者,又或者亲身参与政治的人,才能够有这样的体会。

我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如果不是因为上网,根本就不会开始去关心国家大事,也不会去思考所谓的民族大义。这些不是我们的错,而是政府控制媒体、国家机器操作的结果。

我们已经放任这些虚伪、独裁、贪婪的政治人物横行了50年,今天是否应该有所醒觉?

写这一些文章是否很无聊?是否只是在说不做?

这些我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这篇文章是花了几个钟头搜集资料、打字,甚至必须花钱买电脑、还Streamyx 钱才能够Post在网上。至少不是打“你们只会说啦,又不见得你们行动”这14个字那么简单的。

而我也不会去想这样做到底为国家出了多少的力量,我只是要让更多人看清楚这个国家的真相。

而这是我们这些渺小的网民目前所能够做的,只有先看清楚真想,才有可能正确的行动。还没有看清楚真相就贸贸然行动是愚蠢的。

这是否也是其他部落客和网友的想法?请大家给予回应吧!

2007年8月29日星期三

对于新版本Negaraku 的看法。

Youtube 上出现了一个新版本的Negaraku ,作者是Yahoonamewee 。

这个版本也是以RAP的方式,唱出了马来西亚的种种弊病和华族面对的困境。另外就是一些关于政府和政党对黄明志事件的处理方式。

对于这个短片,我想可以从纯粹音乐上的角度和个人观点的角度来评论。

如从单单从音乐和艺术上出发,这个音乐短片大只能算勉强及格吧。

第一,这个音乐短片犯了艺术创作的一个弊病,就是模仿或者难听一点是抄袭。并不是说歌词一样、画面一样或者音乐一样才算抄袭,使用别人的点子也算是抄袭。

第二,短片上虽然加了很多东西,但是基本上和黄明志的Negaraku 所表达的相差不大。黄明志用幽默反讽的方式,很深刻的带出了同样的信息,而且更容易让人引起共鸣。

而Yahoonamewee的版本,不够婉转幽默,但是有不够直接愤怒,半天吊。

第三,短片上的影像,也是用图片的方式来呈现,正如其中一个网友的回应“好像是用PowerPoint做出来的”。

第四,歌手的唱功不及格,RAP的表达方式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唱法我也知道应该叫什么,数来宝?

既然有那么多缺点,为何还算勉强及格呢?当然,那是因为它也有可取的地方。

第一:短片的开头插入Mamula Moon,虽然不奇怪,但也是一个很好的点子,用事实说明了马来西亚的国歌本身也是抄来的。

第二: 开头的音乐显得沉闷,但是后半短的配乐却表现不俗。虽然简单,但是强劲跳跃的Bass吉他,却能把激动的气氛带了出来。会勉强及格,这个Bass手做出的贡献最大。

第三:短片中的凸凸凸是一个很好的点子,我想不久在论坛上就能够看到很多我凸我凸我凸的留言了。

第四:做音乐对重要的是热情和诚意,这是同情分。作者已经声明是第一次唱RAP,而且应该也是花费了一番心血才把短片做出来。不成熟,但是诚意和热情十足。

在个人观点上,我是非常支持这个作者的。一句话就说完:人家不会唱,不会录影,但是依然勇敢的说出了心中的不满和支持黄明志的立场。这一点,比许多不敢说、不敢做,甚至拿黄明志来宣传的人好太多了。

如果Yahoonamewee能够看到这篇文章的话,我会告诉他:继续做你想做的,没有一个婴儿一出生就会说话走路,无论说的多乱,走的摇摇欲坠;但是只有你坚持,最后一定可以清晰的说话和踏出稳定的步伐!加油!

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

超越政党! (续)

从美国的政党和议会情况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点,就是所有的议员都是独立的。他们能够得到选民支持的惟一依靠,就是他们的政治见解和能力。

在国会投票中,议员甚至和选民一样,如果发现自己所属的政党作出不明智的决定选择时,他们是可以投反对票的。

这样就确保不会有一党独大的情况发生,而且也不会因为“妥协文化”而牺牲了部分群体的利益。

至于澳洲的政治体系同样和马来西亚同样是源至于英国,澳有大小政党几十个,主要政党有:

1. 自由党(执政党)
2. 国家党(执政党)
3. 澳大利亚工党(反对党)

在议会投票中,各党的党员很少会对自己政党投反对票,这种情形和马来西亚倒很相似。差别在于人家是自愿支持的,而马来西亚却是明文规定不可反对,而且还会被秋后算账!

这些主要的政党中,虽然代表不同全体的利益,但所有各政党都支持议会民主、个人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言论自由、所有种族必须受到公平对待和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澳洲的当地人加上外来移民,比马来西亚有更多不同的种族和宗教。但是却很少听到有那一些种族自称被歧视。

就算有种族冲突,也是小集团私下的恩怨。

但我们马来西亚偏偏相反,平时都没有听到人民之间出现种族冲突,而所有的所谓冲突,都是政府、政党造成的。


人民如何不爽都好,只要不是上面的领导人在煽风点火,到一个程度总会化解的。

而领导人却总是喜欢用危机政策来巩固自己的势力,这一点巫统倒是学足了布什的做法。不过却是迷你版,人家用正义和整个美国的权益来出师,而我们的政府却是用回教和马来人的权益来出师。

难道在这“民主”的马来西亚,我们还有继续被这些政党和腐败的领导人玩弄在鼓掌之间吗?

我们是否应该自己去关心时势、去关心自己的国家、去关心自己的权益和自己的前途?

马华如何卖华?(转载)

华人总要求备忘录扔进废纸萝反观马华公会,自从成立到现在,从独立谈判的那一天,就开始出卖华社。

如果不是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英文《星报》专栏文章里,提到马华公会的陈东海(身为联盟秘书)将华人的总要求备忘录丢进废纸萝,根本没有将它提到伦敦的谈判桌上,华人到今天还被马华公会蒙在鼓里呢!

马华公会创党人兼总会长陈祯禄曾经要求华社全力支持马华公会,同时答应为华社争取应有的权益,可是在紧要关头(伦敦独立谈判),却不被马华公会派为代表,反而让李孝式和陈东海代表华人,结果华人的权益没有受到保障,马华公会迄今没有作出明确的交待。

华人有理由相信,马华公会打算出卖华人权益,才不让陈祯禄代表华人。

马华公会后来在华文中学改制事件,再次出卖华人,这是许多华教人士迄今不愿原谅马华公会,也不敢忘记的铁一般的事实。

后来前马华公会署理总会长李孝友(也是前副教育部长)临终之前公开向华社道歉和忏悔,难道马华公会领袖都忘记了吗?华教的最大隐忧其实是“2-4-3方案”,因为到了2008年,万一政府一意孤行,将英文列为六年级考试媒介语,而且只承认英文作答的考试成绩,又不承认华文作答的成绩,华小很快就会变质了。

到时即使再多建几件华小,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华小和国小的分别,只在于一科华文,华小还成华小吗?万一在国小列华文为正课的试验(今年起在150所国小开始实行)获得成功,华小和国小的唯一分别也没有了,都成了如假包换的英文小学,华小不是被名正言顺地消灭了吗?

韩春锦对这个事件的发展只字不提,他有什么功劳可言呢?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我们希望马华公会不要打退堂鼓,继续和民主行动党公开辩论母语教育权利的课题,一切让华社去评论和判断好了。

(这篇文章的原名为《韩春锦出卖华教》,原出处在《独立新闻在线》,原作者是民主行动党全国非政府事务局主任刘天球。)

马来西亚是回教国?是谁在玩火?

巫青团团长希山慕丁(Hishammuddin Hussein)扬言再举短剑,巫统主席阿都拉巴达威重申“马来西亚是回教国”……,以上是独立新闻在线今天的头条

最近马来西亚的政治局势动荡,有风雨欲来的气氛。稍微对局势有一点关心的人,可能都能够感觉到一些怪异的感觉。

虽然有很多人在坚持各族人民和平共处,但马来执政者却一直在煽风点火。而且一些类似阴谋论的内幕呼之欲出。

去年在SARAWAK的大选,东马最大的华基政党人联党,因为土地课题在首都古晋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失掉了很多的议席。

而现在,正当2008年大选即将来临的时刻,巫统却在搞风搞雨。

除了上述的挑衅事件,巫统甚至在东马有所动作。最近,在东马甚至出现了巫统筹委会,这不是公然挑战东马加入联邦时的21条款吗?(21条款是当年砂拉越和沙巴加盟联邦的时候,为了保护东马的权益而签署的条款,其中包括西马政党不可东渡。)

不过说来也不奇怪,连国家宪法他们都可以公然违犯,不止一次的宣布马来西亚是回教国,难道还会在乎21条款?

从这种情况看来,整个马来西亚的马来政党都在向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挑衅。

在东马的情况来看,不管是政党还是个人,不是麻木就是不敢出声。在土地课题上,到目前还是不清不楚,地契到期之后,随时面临无法更新而一无所有的困境。

对于巫统筹委会的成立,也没有人出声,好像21条款已经作废了。

而在西马,从黄明志事件到回教国、声言再次举剑等等动作,马华不知道在干嘛。首先是有人为了巩固自己遥遥欲坠的政治地位,发表要惩罚侮辱国歌的人。然后另外一班人再出来搞什么道歉了事,打算做双头蛇。

谁知道最后却是阴沟里翻船,碰了一鼻子灰,颜面尽失。

但是,值得安慰的是,除了那些卖华的走狗,西马的华人总算还算是有种(最有种的还是千千万万的网友),敢敢出生支持黄明志。

在回教国和其他挑衅课题上,我们是否也能够向支持我们的黄明志一样,大大声的说出来?这还有待观察。

如果东马的人民有种让唯唯诺诺的华人政党在首都被拉下马来,西马的人民是否也一样有这样勇气,也让我们拭目以待。

至于沙巴的政局,我也不想说了。那里现在已经完全被巫统侵蚀了,当年马哈蒂来一招阴的,让数以万计的印尼非法移民回教徒登记成为“土著”,沙巴人民的权益,就这样被谋夺了。

所谓的首长轮任制,轮到巫统上任之后,就结束了。现在,很多沙巴真正的非回教土著,也因为娶了或嫁了回教徒的妻子或丈夫而变成回教徒。

最后要猜想的是,到底这些马来领导者安的是啥居心?到底他们是想夺回更多的土著或是回教徒的支持、马来人至上主义的兴起、个人的政治利益还是在测试非土著或回教徒的底线?

就我个人认为,从黄明志事件引申出来,巫统是在测试华人的底线。而这也可能是为马来至上主义兴起而探路。

希望大家能够发表评论。

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

超越政党!

大家都说马来西亚是一个民主的国家。但是,我们的民主体制,却被种族、宗教和政党所限制,所以,我们奉行的是残缺的民主制度。

世界上没有一个体制制度是完美的,但在所有不完美的体制制度当中,却有相对比较完善的。
很多人都不去了解自己国家的体制,而且也不想去了解,认为只要能够有一份工作,或者有生意做就可以了,国家大事就留给政治人物去操心好了。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要不得的观念,所谓的民主,就是人民做主。如果人民自己放弃自己的权力,把它交给政党或政治人物,那不单是民主的堕落,更会造成政府的滥权,导致国家最终的腐败。
网际网络的普及,可以说是其中一个避免国家腐败的机会。

首先,因为网络的自由,我们能够超越政府对传统媒体的控制,够道出国家的弊病,并且让更多的人知道。再来就是我们能够有足够的隐私来保护我们不会收到对付。

而且,能够上网并且发言的网民,大多数的教育和思想程度都比较高,有更好的分析能力。所以,执政者的谎言和糖衣在网上往往是不攻自破。

当我们还在为传统的政党之争无所适从的时候,是否应该超越它,去寻找另外一条出路?

根据2006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列出的全世界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

前10名别是挪威、冰岛、澳洲、爱尔兰、瑞典、加拿大、日本、美国、瑞士及荷兰。

中国从2003年的第104上升到第81,我们的邻国新加坡是第25,文莱是第34,而马来西亚从1998年的第57,一路滑落到61。

排名在前面的国家,有很多也是由多元民族所组成的,例如澳洲、加拿大及美国。他们为何能够在站在人类发展的前沿,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镜的地方?

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美国宪法根本未提到政党,然而像其他现代国家一样,政党在美国政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美国是两党制国家,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家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

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

两党制在19世纪30年代初步形成,南北战争以后牢固地树立起来。内战结束以后,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资产阶级政党,控制着美国政治舞台,从未遇到强大的对手。

两党不仅控制着联邦政府,也几乎控制着所有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虽然曾经出现过从两大党分裂出的第三党和许多其他政党(即所谓“小党”),但是它们或是昙花一现(如第三党)或虽能长期存在但影响有限(如小党),都不能成为同两大政党分庭抗礼的全国性政治力量。

美国两大党的组织,不同于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具有其独特性。在组织上,民主党或共和党可以说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政党,而是一个极其松散的政治联盟。要成为民主党或共和党的党员,无须申请和履行入党手续,也不要交纳党费。

公民在进行选民登记时声明一下并履行登记手续,就成为民主党党员或共和党党员。登记为一个大党的党员,在选举时可以改投另一大党候选人的票,即可以跨党投票。政党对其党员都不能进行纪律制裁。严格地说。选民中只有5%的人可以被认为是政党的党员。

美国政党组织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权力分散,各级组织都享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

政党的正式组织结构是:基层选区、县市委员会、州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国委员会。

州和县市的党组织都加入全国民主党或全国共和党,但除了选派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外,它们并不受全国委员会或其主席的指示或控制。州和县、市党组织在其日常事务上是自治的独立的单位,各自为政。

级党组织无权免除下级党组织选出的党的官员和党委委员的职务。

全国性的党是各州的党的松散联盟,各州的党又是地方党的松散联盟。

政党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是由各州的法律规定的,也受政党规章及惯例的影响。

有关公职选举的事项,如政党的公职候选人列入选票、公职候选人提名方法和竞选费等,也是由州的法律规定的。

由于各州法律、政党规章及惯例的差异,各州的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也有一些不同,但也是大同而小异。

待续........

2007年8月26日星期日

对Antinamewee的回应!

今天网上出现了“反黄明志”的部落格。站在支持黄明志的立场,本来应该感到不爽的。但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当然,其他人可能有一点,但以下言论是我个人的立场)。

首先,对于antinamewee这个部落格,个人认为它反的应该是“黄明志现象”或“黄明志风潮”吧。既然不是针对个人,所以我并不感到愤怒或者什么的。

其实我也感到很高兴,看到这个部落格的成立,我想有些人开始懂得什么是言论自由了。

在外国,我们很容易的可以找到支持某某和反对某某的网站,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就事实而争辩。真理是越辨越明的,只有不可告人的丑事、歪理、没天理的事情才要藏起来,不敢给人家拿出讲。其实,这里的主题是“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但是我们支持的,也不只是个人,我们并没有想把黄明志偶像化。我们支持的是黄明志“敢讲”,而且讲的都是事实。

还有就是对于这些不平的事情,我们应该去看穿它、打击它和消灭它。

以下是我个人对antinamewee “对 chinesewebpower 的评论 01”这篇评论的回应:

人类总爱主观地看待事务,盲目了,没有认真地去思考各种因素。

这我也认同,但是也有很多人太过“客观”的看事情,迷失了,每天只在思考各种因素,而没有行动,最后一事无成。

从第一句话开始就有明显的错误。 难道被“欺负”只有一个原因么?难道就只有“奴性”那么简单? 人类都有理性的,都能随心所欲的。一件事情是由成千上万的变数组成。 一些事情之所以能够发生,是每个人心理微妙的变化结合起来所产生的。

对,被“欺负”的却不止一个原因,也不是只有“奴性”那么简单。

但是,无可否认的,这的却是其中一个原因;而“奴性”,并不是我的个人言论而已,如果有人不同意,可以去和柏杨或通俗一点的倪匡争辩。

当然,“奴性”这各东西,也不止他们两人说过,还有很多作者、学者都有这样的言论,只是他们两个比较出名,所以拿来做例子。

最重要的一点,是那时本人看了、听了这样的言论,然后经过观察,认为的却是对的。

人类的却是有理性,但是不要忘记,人类也有贪性、兽性和无知、愚昧的一面。

对,黄明志说去了真相。 有多少个人真正知道说出来会被“内安法令”逮捕?还不是有了黄明志之后才知道么? 好,就算没有“内安法令”,有多少个人会像黄明志这样? 我觉得黄明志本身也是不知道“内安法令”的存在,但是他还是一样地说出心中的不满。

这里的说法我就不是很赞同,而且也不很明白。

“内安法令”的存在,并不如你所说的,很少人知道。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条法令,但不是很了解罢了!因为政府根本不想你了解,不然就无法滥用了。

如果说每个人都不知道“内安法令”的话,那我们说警察贪污、政府偏袒土著、宗教歧视、官员滥权贪污等等问题的时候,就不用小小声的在咖啡店说,他们大可以在街头大声演讲。

首先我假设马来西亚由华人当权,你能保证这些现象不会发生么? 可能至少马来西亚会变得比较“自由”,得到网络自由、创作自由、言论自由, 但是贪污警察、种族霸权、宗教自由、马来人的权益等会被自私的人类给解决么? 可能没有思考的你会直言“如果华人当权,问题绝对不会发生的!” 拜托,人类是现实的。谁都不希望会出现这些问题,但是有谁能真正地解决呢?

我从来都不认为“如果华人当权,问题绝对不会发生的!”,而且也没有去争取“华人当权”。我们争取的是平等的待遇,是平等,不是强势。人类的却是自私的,所以才需要权力的平衡。

只要双方有同样的权力,才能相互制衡;能够相互制衡,就没有独裁,没有独裁之后,才能够有一个相对比较廉洁、公平、开放的政府。

权力让人腐败,绝对的权力让人绝对的腐败!只有让人民拥有制衡政府的力量,才能避免腐败,而“言论自由”“艺术创作的自由”就是最基本的权力。

就连被中国收回的香港,基本法23条,也都注明了“艺术创作的自由”,难道反共产党的马来西亚政府,却没有这样的雅量?

你说的不错,没有人能够真正的去解决所有的问题;但相对的,却有一些比较可行的方法,建议你可以去了解关于启蒙运动、民主运动、民权运动和反歧视运动等等思想,看看关于马丁.路德.金这些民权斗士的传记。

就算敢怒敢言又怎样?说出的话而是一堆歪理、灌醉人们的废话,可能也不会去行动。这样做像互相尊重的人民?连说都不敢说,还想去做?歪理还是正理,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的,是歪理还是真理,就要交给看的人来评理。要唤醒一个一个沉睡中的人,不是在他旁边喃喃细语,而且大声的叫他起来。有多少华人愿意去当个兵士、警察、政治家?你能保证让华人掌握之后不会出现问题么?

连说都不敢说,还想去做?歪理还是正理,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的,是歪理还是真理,就要交给看的人来评理。要唤醒一个一个沉睡中的人,不是在他旁边喃喃细语,而且大声的叫他起来。

有多少华人愿意去当个兵士、警察、政治家?你能保证让华人掌握之后不会出现问题么?

这个我不知道,我只是说实情。上面也答了,我没有去鼓吹华人去“掌握”这些机构,而是必须平衡。

马来西亚的华人的确比较强。可是你把自己的优点来与他人的缺点来相比,你当然如愿以偿。而且,马来西亚的华人在马来西亚显得比较强而已。出去也是比其他国家的华人逊色。

那你可以告诉我,在对马来西亚发展的贡献上,“他人”有什么是比华人强的??

除了比较团结和比较乐观的态度之外,我实在说不出“他人”的强点在哪里?

我没有打算要拿马来西亚的华人和外国的华人来比,因为我们现在说的是马来西亚华人的事情。

再说,难道马来西亚的华人和其他国家的华人来比,会很丢人吗?

关于那123点,我只是说明目前为何我们只号召华人,和其他无关,所以基本上上面的答复是片面性的。

关于罪案的发生,我们也从来没有说要O%罪案率,那是你自己说的。如果我们的警察贪污情况不是那么严重,国家的犯罪率是否可以有所降低?

如果你是刚刚从学校出来的,我不怪你,如果你已经在社会混了,还天真的认为警察都是廉洁的,那我就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

另外,就算你知道警方的黑暗面也好,我告诉你,你应该把你知道的X5,X10,X50倍,那就是真实的情况。

警察的贪污,并不只是抄牌拿RM50,RM100这样的小钱而已。那些和黑社会勾结的内幕,是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举个例子吧,如果不是因为有网际网络,你会知道我们的国防部长和蒙古女郎炸尸案是有关联的吗?

最后,再一次声明,我们并没有搞种族主义,我们号召华人,是因为这主要是华人的事情。那些要去号召所有民族的人,我们也没有反对,甚至有人只去号召友族同胞的支持,也是他们的自由。

请不要把“种族主义”的帽子强加在我们身上,在说之前,请先去解什么是“种族主义”;很简单,去Google一下就好。然后才来评论。

以下文章《8月 . 编辑告诉我说不要提黄明志》转载自《自由媒体》。
※ 纳莉台风你,我,甚至创作人本身都没有想到这首贴在youtube网站的《negarakuku》"我爱我的国家"这首既兴的创作会搞的全国上下满城风雨!这是没有意料到的。

创作人黄明志在之前发表《麻坡的华语》这首个歌后, 网上的点阅率已经超出他的想像! 而现在的这首《negarakuku》虽然更广受欢迎,可惜却让他缠上被指污染国歌的麻烦。

如果说《麻坡的华语》是他对出生长大的地方环境所作的音乐记录, 那《negarakuku》这首歌则是对马来西亚整体生活形态包括公务员在群众形象探讨的一个记录!间中也提及2007年大马旅年的推广和独中生出路的问题.。

老实说, 这是一首有笑有泪的创作,明志的歌词搔到了许多华人群众的痒处,与此同时也无意搔到某些人的苍疤!这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个案, 这让全国群众,包括音乐人,都在看着《negarakuku》这首歌的创作者会遭到什么样命运的法律的对付?

这很重要, 这结局涉及往后音乐人及国人对"言论自由"说法把持着另一个认识的空间! 很多人和我一样曾经以为这个国家有绝对自由的宽敞言论空间, 可是当黄明志将言论的敏感度提升至一定限度时,即遭面对法律对付控诉? 这让许多人对我国民主,人权的空间有待保留。

音乐的力量有多大? 音乐是否只可以作为纯粹的娱乐工具? 这要看什么人回答这个问题, 但可以肯定的是, 答案都不会一样! 那《negarakuku》这首歌有怎么可以一概而论的说他污染国歌呢? 我开始纳闷.

Written byhttp://i-exchange.blogspot.com/2007/08/8.html

我爱马来西亚,那就投票吧!

《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的作者黄明志虽然在前天已向政府及人民道歉,但政府仍决定向他秋后算帐,将以《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他!令人感到震惊!

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也说:"黄明志虽然道歉了,是一件好事,但是法律程序仍得照旧执行。"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阿兹说:"内阁决定以《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黄明志,因为他侮辱了国家的象征,法律将不得不依法行事,如果总检察长认为要起诉黄明志,那么黄明志一回国,就会面对 控诉,黄明志的道歉可以作为减刑考虑,但不是作为不起诉他的理由,因为黄明志已经24岁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你可以在内衣 上设计英国国旗(Union Jack)。

在英国,你可以侮辱女王或国旗,我不管,但在这个国家,我们有法律,而且我们不能开先例,你犯了罪之后,道歉就没事了。"当被问及黄明志如何侮辱了国歌,纳兹里说:"国歌必须按照原来应有的唱法,否则就是侮辱国歌,尤其是更改了歌词。"

纳兹里也警告公众不能转载《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并表示要采取行动对付分享Youtube的视频及违法刊登敏感材料的其他部落客。

马华公会副总会长兼卫生部长蔡细历在(8月14日)说:"黄明志只是个年轻人,学业也尚未完成,不应受到如此的重责,更何况他已经感到忏悔。我们应该接受他的真诚道歉,要是他顽固不灵则另当别论。"

现在蔡细历说:"他和马华公会总会长、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定在昨天的内阁会议里提出黄明志事件,而内阁也基本上接受黄明志的道歉。"

蔡细历还要说:"由于马来西亚是法治国家,所以黄明志改编国歌行为是否抵触其它相关法令包括国歌法令,则由总检察署去深层研究及了解。"

马华公会柔佛州麻坡区会主席郑贝川说:"黄明志已经诚意道歉,我们当然希望政府不要对付他,给他一个机会,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即使没有触犯法律,也要考虑我国多元种族的国情。"

黄明志的父亲黄安熙说:"他对此事未能【以道歉了事】,感到十分遗憾,但目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样看才能清楚的看到谁说得最多,谁是最愤怒的在说,谁是说了等于没说,谁是最无奈的在说。而我就失望得无话可说,看看你们又怎么说,但是我想问:"侮辱国歌需要用《煽动法令》来对付這麽严重吗?"这样看来是我们身为爱国的人民,身體力行的时候了,鼓勵身邊21歲以上的朋友们赶快到到郵政局登記為選民吧,投上你们手上神圣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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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teh.blogspot.com/2007/08/blog-post_17.html
黄明志---我的再思考

我想需要分清两件事---《Negarakuku》的内容是否冒犯了其他种族,以及政府应否向黄明志施压。

很多挺明志的华人朋友说:“他说的都是事实,说事实有什么不可以?”是的明志没有错,只是除了对与错,我们还可以思考一些别的,比如好不好、恰当与否。明志说的是事实,只是《Negarakuku》的部份内容看在很多马来朋友眼里有异样的感觉,这也是事实。

我认为,事实可以说,但如果能在呈现事实时顾及别人的感受自然是最好了,特别是你打分的对象是你朋友的时候。想想,如果一名马来人拍摄一只烧猪头随之镜头转向一群正在抢吃烧猪肉的华人,放到Youtube大rap“Cina makan babi...bi...bi”你也会怪不好受的吧。

“我们吃猪肉犯着谁了?”你或会这么问。是,你没有犯着谁,他也只是rap出事实而已。谁错了吗?你没有错,他也没有错,只是他创作时没有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已。

从回教堂morning call、包头马来女孩子走路慢吞吞的片段看来,明志创作时只以华人朋友为阅听对象,没有想到马来和回教徒朋友看了会作何想。因此,他的创作欠缺了成熟的思考。

可是,作品不成熟、没有顾及他族感受,政府就该家法伺候吗?不是。政府,请你滚得远远的。纵使明志的作品冒犯了回教徒、马来人,政府也没有理由捉起鞭子狠打 他的创作和发言的权利。制约的力量应该来自民间,而非从上之下。明志的作品冒犯了回教徒、马来人,就让感觉被冒犯的人跟明志理论、对峙好了,犯不着你这个 叫政府的拖出鞭子来教导我们是非对错。

把诠释权交到政府手里是危险的,因为政府可以为利益偏袒自己人,又分分钟可以看你手无缚鸡之力向你施压讨伐。可不是?区区大学生黄明志rap那一下叫“煽动”,掌控国家教育脉搏的教育部长连续两年高举马来短剑高喊捍卫马来人议程,没有一个巫统部长觉得那是一回事。

最后,马来人和政府还是需要分清的。政府是由马来人主导,可是政府里头的马来人并不代表全体马来人。恨政府就请恨吧,可别怨恨咱们的马来同胞。许许多多的马来同胞也跟你们一样,被一小撮马来人欺负,也跟你们一样,祈求一个公平的社会。因此,决战时,请认清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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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anweisee.blogspot.com/
马来西亚大红人,黄明志有难了!麻坡的华语.... 还有 Kawanku.... 令他一夜成名!但是 Negarakuku.... 就令他惹上牢狱之灾了....

那些所谓的 "高官" 已经开始行动了!黄明志以损坏国家名誉,污辱国歌等等的罪名,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唉~!官字两把口,加上 "狗" 字的配达,总共有三把口.... 其中一把口已经咬着我们所有的网民了.... 一把就留给自己.... 那么还有一把呢?那一把是封着的口,保着那些官员的办事 "机密",隐藏他们的无能.... (写错字了,应该用 "它"....)

黄明志的歌,反映了社会的课题,表达了人民的心声!这些不算是敏感话题,"敏感" 这两个字眼只是用来逃避问题的烂借口.... 政府应该检讨一下自己啦!那些公务人员的怠慢,懒散,和贪污都被人拿歌来唱啦!政府还有什么面子吗?事实就是事实,即使没有 Negarakuku,百姓也已经知道政府的无能了....

修改国歌,不忠!?批评政府,不义!? 那么贪桩枉法,知法犯法,自欺欺人,扭曲事实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不忠不义了!!!白吃国家的俸禄,欺骗人民的信任,掩饰自己的错误,逃避社会的问题,这些罪状比黄明志更严重了!!!黄明志说他不怕坐牢,因为他好奇监狱的生活,哈哈!很佩服他的勇气呢!相信很多人一定挺他的吧!如果你不敢撑他的话,没有资格称为 "网民" 了!网络就是我们新世纪的海德公园,强权如果可以制压我们的话,中国网民的影响力也不会这么强了!他们绝对不是胜在人多,而是胜在网民的民主精神,还有团 结精神!

力撑黄明志!!!签个大名证实我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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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rxueji.com/blog/ksh90/206
我有很多想法,很多感触,很多意见。我不介意你说我纸上谈兵,因为连谈都不谈,跟做只鸵鸟把自己的头往地下埋有什么分别?

根据我的观察,黄明志事件在华人当中导致了两极化的反应,一方面认为他不应该在一片不自由的国土上说出实话,导致悲剧;另一方面则认为他完全没有错,他不过是陈诉事实和出自内心的音乐创作。

我的反应没有如此极端。要知道我不会以对错来衡量……。

明志确实陈诉了实情,也由于形容词的关系导致了他成为众矢之的。而最为敏感的形容就是把穆斯林念经形容为公鸡叫。是的,他不过是用自己的看法来形容而已,只是…… 某些特别敏感的民族和穆斯林认为这侮辱了回教。

这好比老外来到吉隆坡,觉得大马人讲话好像在唱歌……。 某些特别敏感的人可能认为那老外在侮辱大马,对不对?

当炸尸案件还没有冷却的时候,我们听到政府总动员出马说要对付部落客,连皇族Raja Petra Kamarudin(RPK)与其妻也中招。

为什么?http://www.malaysia-today.net 是RPK设立的部落格,他将污桶上上下下的丑闻全都一一抖了出来。

也许朋友你会问……皇族不是废的吗?Sultant, Agong有什么贡献?为什么朋友你会有如此想法?是不是从小被灌输了什么概念?这……又是污桶的一大“贡献”了。就如华人和印度人将会从历史课本上消失一样。

回到黄明志事件,第一个“出卖”黄明志的臭lelai是谁?是汉奸(应该是马奸……因为这个人出卖了马来西亚的未来)。是个身属卖华工会的部长。他以半页的大字新闻出了风头。

接下来……污桶人也开始炒作了。还不断的放话说不要将黄明志事件种族化,真是可笑!新闻部长,体育部长,接连大大小小的污桶部长都开始起哄了。马来报章Harian Metro更是使用了恶劣不堪及极尽侮辱的主观字眼来形容黄明志和negarakuku。Harian Metro不但火上加油,还以大标题放在封面。内容却完全一点也不提及negarakuku的翻译,对于negarakuku的内涵一字不提。Harian Metro成功煽动了不少马来人。

更叫人发出冷笑的是……某部长居然道出“别以为马来人不会理解歌词里的意思,我知道kuku带有cuckoo的意思”。Eh halo!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的话就闭嘴啦!本地华人人都知道kuku不是cuckoo的意思!就好像我形容某人……“妈的,那个人很kuku!”

举剑的人说要用他的keris浴华人血,那个人是不是很kuku?

大家的焦点一直被不断的转移,从篡改国歌,到侮辱回教,接着是侮辱国家,再来是煽动人民,再下来黄明志变成了过街老鼠。《1960年内安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及《1968年国歌法令》通通一应俱全!

negarakuku那一点有篡改国歌了?他连副歌–国歌的歌词都没有改过,连唱出来的国歌都那么震撼人心,那么细腻,那么高昂,到底他篡改了国歌的那一部分?调子有吗?歌词有吗?没有。 他改了节奏。 我们要看清焦点,是篡改国歌,不是不能够把国歌纳入自己的创作。如果说更改节奏有问题的话,那么……前首相是不是应该坐牢了?

侮辱回教的说法也只是个别的主观看法……可是,明志都没有指名道姓……(我们这次假设明志真的有意侮辱回教)。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马来人(也就是回教 徒)吃钱吃到爽爽……这是回教教义吗?他们是不是侮辱了回教?某些极端狂徒还会称华人为kafir,这……简直是侮辱了华人和其他教徒!!!!!!那些人 却都还建在,可能现在还在回教堂内传授经文呢!污桶根本就是无事找渣!

这种转移焦点的手法……是不是正在煽动?是不是已经对大马人造成了伤害?某部长还说要控告youtube和拿下youtube哦!!!!我国人民已 经就快要被别国笑死了。BBC, CNN, NBC, CBS, TVBS, CCTV全都有报道了…… 那些政客发表的伟伦让我蒙羞,让整个国家蒙羞……请问,现在到底是谁侮辱了国家?

卖华工会这时……派了个菜吸力跑去对黄明志家人施压,假假做好人,不但没有将人家的道歉文告完整的读出,还要顺口笃一笃黄爸爸的背后,说他儿子很幼稚。

不道歉还好,道歉后………………那些政客好像抓到了明志的痛脚,群起喊打喊杀。卖华工会…… 这是你干的好事!!!有了亡家丁,以后华人可能要含春紧,怕的是全家亡。

后续事件陆续有来……,那只说部落客是猴子的凯里接着说……未免事件重演,黄明志需要被制裁。哇!!!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大大声说“未免猴子事件重 演,凯里需要被制裁!”。他的岳父也似乎越来越老糊涂了……昨天还亲自为黄明志定罪哦!!!连法庭都还没有上,首相就可以定人家的罪了,真是厉害!!!!

8月31日,我将会在零时零分大事播放negarakuku 以证明我的爱国之心!号召各位朋友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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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leaselah.com/khang/

2007年8月25日星期六

升级太慢!非常抱歉!

我们的邮箱一直开不到,因为忘记密码。:P

最近一直在网络上注册这注册那的,Login Name 一大堆,密码一大堆,很乱....

Any Way, 幸好今天终于找回了密码,成功的开到了邮箱。几天没有检查,多了很多邮件,还有一些稿件。

我们对于无法及时给予回应感到非常的抱歉,也谢谢大家的支持。You are the best....

马来西亚的种族歧视!

很多人都喜欢说,我们不要搞种族主义,我们要搞全民团结。多么高贵的理想,这样的话,本来应该是由搞欺压的一方说的。但是不明白为何很多被欺压的,也喜欢这么说。

说多无意,数据会说话,让我们看看以下的数据:

-五十条华文路名(至少)被换成别的名字。
-所有公立大学的副大臣是马来人。
-99%的Petronas加油站持牌者是马来人。
-99%的Petronas领导人是马来。
-98%的发展乡村预算给了马来乡村,新村只占2%。
-月薪RM1000的华族,子女得不到借书待遇,但月薪RM2000的马来人却可以得到此待遇。 -只有5%的非土族被录取为护士,警察,兵士。
-小学预算,华小只占了2.5%,印小1%,国小占了96.5%。
-不管穷或富有,马来人可享有15%的买购屋子的折扣。
-国立大学的导师从1965年的70%缩减成2004年的5%。
-布城政府机构的员工,非土族只占了2%,土族占了98%。
-全国政府机构的员工,从1960年的30%非土族,缩减成2004年的7%。
-皇家空军的非土族官员,从1960年的40%缩减成2%。
-没有一个国家电视台(TV1,TV2,TV3)是非巫语主流。
-在四十年里,两百万名华人移民去外国。
-500千名印度人移民去外国。
-三百万印尼人移民来马来西亚,获得永久居留证,更获得"土族"资格。
-没有任何非土族被允许在新麻玻巴士站得到商店位。
-五间本地银行,只有一间是多元化,其余四间都被土族操控。
-从2003年起,MARA科学学校让出10%的学位给非土族,之前是100%土族享有。
-沙阿南的一间基督教堂用20年时间来申请建造,被土族机构告知教堂得造得像间工厂,而不
是教堂的模样。2004年尚未获得批准。
-至少10次,UMNO利用513事件来威胁华社。
-政府通过几个管道把8000Billion零吉给了马来私人机构。
-华人人口从1957年的45%缩减成2004年的25%。
-20宗救护车以非人式方法对待华人病人或政府医务人员故意延迟急救华人的案件被举报,未举
报的估计有200宗。
-我国有6百千的印度人和华人仍持有着红身份证,而且申请了四十年仍不被公认为马来西亚人
民。其中60%以年老去世。这反映着印尼人更容易被承认为公民。
-95%的政府发展工程给了土族。
-40年来,只有5%的政府奖学金给了非土族。
-100%的生意执照都被土族机构管理。
-在四十年内,至少有十间巴士公司被逼卖给MARA或马来运输机构。原因是申请不到新的路线
和新的巴士。
-在2000年,一间颜文龙人民礼堂在正式使用后几天,被换成马来名。
-Petronas旗下的工程,工程承包商一定要100%的土族机构。
-Petronas的员工,非土族只占3%。
-100间的华族大机构被政府收购,然后再把它们私营化,转由马来人掌控。例如:UMBC,
MISC,UTC等等。
-20个被DAP赢得的国会议席得不到发展基金,或这些地方将会是最迟得到发展的。
-每个住宅区都没有神庙或印度庙,但每个住宅区都会有回教堂。
-从1970年开始,3000间回教堂被申请以建造在每个住宅区,却没有任何神庙/教堂得到批
准。
-1968-2000年之间,共建造了2637间国小。
-1968-2000之间,关了48间华小。
-1968-2000之间,关了144淡小。
-128位STPM华人优秀生申请不到自己想修读的课程。
-平均每年都会有20宗,华人不小心撞倒马来人,然后司机被马来人殴打或被杀死的案件发生。 -平均每年都会有50宗,华人(尤其是少年)在公共场所被马来人殴打事件发生。不包括没报案
的。
-没有任何马来机构被限定有华人员工,但华人机构却被限定要有30%的马来员工。
-ASN/ASB的年度利息是12%,但银行定期存款的年度利息只有3.5%。

2007年8月22日星期三

关于交警贪污的短片。

前几日链接的警察受贿短片,经过一位网友的留言,发现第一次上载的作者声明这只是一个自编自导的创作。由于我们不是从源链接看到有关短片,而是网友通过E-mail传过来的,所以引起误会,我们深感抱歉。

虽然有关短片是编造的,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样的经历,这种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根据朋友的经验,东马和西马的警察都有不一样的受贿价格。在东马,如果没有绑安全带、闯红灯、讲电话、没有带驾照等等,价格一般是RM50,如果是驾比较名贵的汽车,就是RM100,如果是电单车或者普通的汽车,RM20他们也接受。

最离谱的是如果真的没有钱,五块十块他们也要。

在西马的价格就比较高了,通常是东马的价格X2或者X3,就看他看你顺眼不顺眼。

希望大家能够利用手机的方便,真正的去拍摄那些警察贪污、公务员态度恶劣等等行径的短片或录音。只要大家去政府部门的时候,用手机拍下他们的工作情况,他们一定不敢再乱乱来。

前几天,我的朋友去JPJ为汽车转名和更新路税。他早上10:00就到达JPJ了,结果弄到下午4:00多才搞定。下面的人叫他上楼上,落上的人没有在;等了半个钟头之后楼上的人回来了,却告诉他要先去楼下办手续。下来楼下,刚才叫他上去的人已经不在了,隔壁的又叫他等。

等到没有人在柜台之后,他再上前去询问,却给对方鸟:我不是叫你等我,我是叫你等我隔壁的那个。

再等........最后,人终于回来了。大约花了两秒钟的时间,签了一个名,盖一个印,这时已经快中午了。

由于柜台的人事先不说清楚,一个两秒钟就可以做好的事情,搞到两个钟头才完成。

OK,忍了!拿了文件上去楼上,又要等。终于等到了,楼上的人才愿意签名。然后又要把文件拿下去楼下,才能够把青卡打印出来。

下了楼下,去柜台询问,又中鸟:Ini borang bukan hanta sini!! lu tunggu sana 。OK 再等!负责打印的小姐终于回来了,把表格交上去之后,再等!。

等呀等呀,火越来越大!这时,他刚好遇到一个车行的朋友,专门跑JPJ的,他便叫朋友帮忙看看为什么这么久。

Office的们打开之后,TMD几个女孩子坐在那儿谈天吃饼干(好在不是娘惹Kuew,不然就跟Negarakuku里面说的一模一样了)。在车行朋友的催促下,其中一个小姐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青卡拿去打印。

从按键盘,到打印出来,不到30秒的时间。

青卡一拿到手,我的朋友就发威了。大大声的说:你们这些人,是怎样做工的,签一个名字,再打印出来,真的要做的话,5分钟就搞定了,但现在居然要用六个钟头的时间。

再指着墙上的标语,大声的说:标语上不是说要微笑和友善吗?你们的脸好像死老豆一样,还是我钱了你们钱?

旁边排队的人,虽然没有大声说好,但也频频点头。而那些柜台人员,去一直说不关我们事,是楼上的事情。

我的朋友发泄一轮之后,最后以:lu orang makan tahi punya结尾,然后扬长而去。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的,他在和我说起的时候,还是充满愤怒,说如果他们不是吃饼干而是吃Kuew的话,就和Negarakuku唱的一模一样了。

我想,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经历,很多人都可能有同样的经历,我真怀疑黄明志是不是和我朋友一样有同样的经验,不然不会写的那么传神。

可惜的是他没有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录下来,不然就能够让所有的人知道,马来西亚的公务员,是怎样的工作态度。

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Negarakuku》是爱国歌曲 卡立:明志掀开潘朵拉盒子 (转载独立新闻在线)

【本刊林宏祥撰述】如果说《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发表后所引起的震荡24岁创作人黄明志始料不及,昨晚“马来西亚各族群救救黄明志爱国讲座会”的讨论恐怕更在黄明志意料之外;两名马来人主讲人卡立嘉化与阿米鲁丁充分肯定《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是爱国歌曲,更形容黄明志之举犹如掀开潘朵拉(Pandora)的盒子,只待什么时候释放“希望”。


有别于前晚(8月19日)民主行动党声势浩大的四百人声援大会,人民公正党昨晚在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二楼举办的座谈会兼“爱国国歌录影短片创作比赛”推介礼,仅吸引近150名不同族群出席者;不过,一字排开的马来主讲人皆肯定黄明志的创作,其中自称“自由主义者”的卡立嘉化(Khalid Jaafar)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副团长阿米鲁丁(Amirudin Shari)更在黄明志形容“祈祷声走音、破音”的字句上,表示认同与谅解。


1970年代学运领袖希山慕丁莱益斯(Hishamuddin Rais)以一贯不羁的本色,力揭政府50年以来建构的谎言,痛斥主流报章“化妆师”(Spin Doctor)以愚蠢的谎言欺骗读者。


相对于希山慕丁莱益斯,最年轻主讲人、也是学运领袖阿敏依德里斯(Amin
Idris)则比较“拘束”,虽然矛头还是指向当权者,然而在后来延伸讨论独立斗士时未提马来亚共产党,而遭希山慕丁莱益斯当场“提醒”、“纠正”。


有趣的是,现场一名出席者邱博闻在交流时段用广东话唱出基督教圣诗《爱河中的生活》一曲,曲子却是我国国歌《Negaraku》。他向听得一头雾水的出席者解释,这是香港神的教会其中一首诗歌,更称该教会告诉他,他们并非抄袭马来西亚国歌,引起哄堂。


黄明志的音乐耳朵


阿米鲁丁摘录《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开场白“我爱我的国家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我……”,论证这是黄明志爱国的表白。


同是出自策略研究中心(Institut Kajian Dasar,简称IKD)的阿米鲁丁与执行主任卡立嘉化的想法接近,他认为黄明志只是在吐诉自己没有获得国家公平的对待,而黄明志也表达了当下年轻人最担忧的“警察贪污”、“公务员效率”、“经济教育固打制”等问题。


自认倾向“勿对付黄明志”的阿米鲁丁(左图)说,黄明志展露了本地年轻人的志向,即对自由、公正、法治(宪法)的渴求。他在结尾时念出卡立嘉化部落格网民留言,评述黄明志对祈祷声的形容:“……黄明志的耳朵是音乐人的耳朵,因此经扩音器放大的走音,触动了艺术的灵魂。”


他继续念道:“回教堂管理人必须正视这个提醒,确保只有真正能够朗诵祈祷的人担任此职(bilal)。若不能唱,平音朗诵即可,不要唱。试想像不能唱歌的人透过麦克风发出声音。”


黄明志曾在8月9日发表六点声明,在第三点绝对没有侮辱宗教的声明中,他提及“歌词中有一段提到,有些回教诵经者会唱到走音,有些则会唱到破音,有些声音像公鸡”。黄明志说:“在以上每一句歌词中,都有写到“有些”。本人是音乐人,可以轻易听出有无走音或破音,这些都是事实(至少在我家附近的诵经者有些可能年纪问题,会造成声音无法控制而破音)。”【点击:网民扬言放火烧屋及杀害他
黄明志六点声明盼报章澄清】


卡立嘉化也为黄明志辩护,指上述歌词仅在提醒回教徒与通过扩音器祈祷的人。也是回教徒的卡立嘉化附和其友rastom留言,回教堂应遴选声音动听的人祈祷,而不是以让人觉得刺耳的声音在凌晨五点祈祷,并建议若宗教发展局(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简称JAKIM)训练声音优美的祈祷人。



卡立嘉化说:“……听闻祈祷声的不止是回教徒,非回教徒也听闻祈祷声。祈祷声进入了公共空间,而回教徒必须敏感,因为其他人也听闻,也会评价祈祷的声音……动听、优美,或刺耳,我就常常听到刺耳的祈祷声音。”





因为爱国,威胁假装爱国者


自称不以“最高理事”党职,反以“自由主义者”前来主讲的卡立嘉化有更深入的分析。他坚持反对纂改国歌、国旗,认为这些象征符号记载了人民血汗斗争史,也是国际邦交礼仪上的象征物。


但是,谈到黄明志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对“自由”充满信心的他,致力捍卫“自由表达”的权利。他将此曲封为“最爱国的歌曲”之一,只是黄明志以批判、揭露施政偏差舞弊的方式,表达自己爱国的情操,故对“假装爱国者”构成极大的威胁。


认为“文艺地位超越政党、种族”的卡立嘉化(左图),不苟同外界贬黄明志为“疯孩子”(budak
gila),疾呼严正看待黄明志这名艺术家。他举例印尼文化人古纳万(Goenawan Soesatyo
Mohamad)在1964年,就以24岁之龄发表震撼印尼、强调文化人应展现信心而非屈服于强权的“文化宣言”(Manifesto
Budaya),驳斥“黄明志不过是23、24岁不懂事的孩子”之说。


卡立嘉化没有回避禁区,直言在第21世纪,黄明志只将歌曲唱给马来西亚华人,而非马来西亚民族之举感到焦虑。他摘录《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内一段歌词:“不要怪/我们没有受到公平照顾/这样才能证明我们华人不怕吃苦/这样才能训练我们逆境寻找出路/不要觉得他们的标准/很奇怪/因为这样反而表现我们/很厉害/没有被宠坏的小孩/才不会依赖/不然你看有人到现在/还没有断奶”。




华人爱马来西亚是单恋?


他认为,如果黄明志是严肃(serious)的艺术家,以上歌词的种族色彩不该出现。不过,卡立嘉化接着说:“他有权利这样表达。”


他叙述自己最近阅及一名美国籍、德国后裔的犹太作者的文章,表露犹太人对德国、德语的热爱超乎一切,但是德国却上演犹太人最残酷的悲剧,犹太人对德国的感情于是付诸流水。


卡立嘉化于是提出:“来自(柔佛州)麻坡的黄明志,或许也认为华人对马来西亚的感情,也是一种付诸流水的单恋(cinta
tak berbalas)。我们必须探索这种心理现象,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回报的爱,是最痛彻心扉的!”


他接着说:“因此,如果有一代人如是感受,他有权利这样表达。而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因此,他是否认为华人对马来西亚的爱情是没有回报的,还是他尚未摆脱一些偏见?”


卡立嘉化对《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中的“种族色彩”提出另一可能的解读,即黄明志尚受限于殖民者尝试散播的“土著懒惰、落后”的偏见。他举国家出现在砂拉越的第一首“国歌”,由查尔斯(Charles
Brooke)妻子玛格列(Lady
Margaret)在1872年所创,其中歌词所要表达的含义是“布鲁克来将住在森林里的达雅人(Dayak)、沙凯(sakai-sakai)文明化。这是很粗俗的种族主义!”


延续以上的背景,卡立嘉化抛出问题:“我要问明志,由衷地提问,他创作这首歌曲,是延续以上的传统(殖民者的偏见),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他笑言至今没有人如是向黄明志提问,而他以提出此问题为荣。他拒绝预先判断,并呼吁全民聆听黄明志对此问题的答案,而非急着围剿惩罚。


释放潘朵拉盒子的希望


卡立嘉化在总结时说:“在于我,独立50年后,黄明志做的是,(他)掀开潘朵拉的盒子。潘朵拉掀开了盒子时,灾难、瘟疫统统出现,折磨人类。潘朵拉于是很慌张地盖了盒子,但是只剩下最后一个未释放的元素,即希望(hope)。”


他叙述道:“当她打开盒子,最后一个元素,即希望释放时,从此人类不管多么艰苦,都会活下去。”


他借此比喻,形容黄明志掀开了潘朵拉盒子,很多东西释放出来,“包括种族的(指责)、反宗教的(指责)、有叛国的(罪名)”。他接着问道:“但是,谁要释放希望?”


卡立嘉化提醒,这个希望需要由国民建构、诠释,因为当下“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的计划,已经脱轨(terbabas)。


他再举贝多芬的音乐为例子,指贝多芬作了大胆的尝试,将“人的声音”注入交响曲,“因为只有人的声音才能提升人类的希望”。卡立嘉化说,贝多芬在第九交响曲中,引用了诗人席勒(J.C.Friedrich
Von Schiller)在《欢乐颂》的诗句,“神奇的力量结合了被文化习俗分化的我们,所有人成为了兄弟”,造就了贝多芬的音乐成就。


阿敏依德里斯(右图)以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I have a
dream)作为总结,引起卡立嘉化的共鸣,也希望有一天马来西亚人能活在“不是以皮肤的颜色,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里”。


坚持黄明志没有犯错、无需道歉的卡立嘉化说:“我们都应该省思,我们也要求年轻艺术家黄明志一同深思,在未来的日子里,但愿黄明志会释放潘朵拉盒子内最后的元素,即希望。”

2007年8月18日星期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每日新闻》昨天(星期六)在全国版第八页头条刊登的新闻,题目是《明志另一首侮辱马来人的歌曲――在麻坡公开摆卖的光碟挖苦土著,引发族群课题》(Lagi lagu Meng Chee hina Melayu – Jualan secara terbuka CD di Muar perlekeh bumiputera, cetus isu perkauman).............

黄明志是不是英雄?

黄明志也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不是因为在Youtube上载了Negarakuku,他也不可能收到这么多人的关注。就算他有才华,也不一定能够成名,悠悠不得志的满街都是。

但是因为现在有了多媒体电脑、价格便宜的录影器材、互联网,Youtube,还有许许多多的因素,才会有“黄明志事件”的发生。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马来西亚的华人,从当年被“卖猪仔”或是环境所迫逃难来到南洋,直到独立五十年后的今天,还是一样被压迫、被歧视、被排斥!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人产生共鸣。

如果马来西亚的华人一直以来都是受到公平的对待,那谁有空去睬什么Negarakuku??

英雄,从来不会在太平、安乐的环境中产生;英雄,都是身不由己,被人、被环境逼出来的;英雄;也不是被所有的人喜欢的,因为还有憎恨他的敌人。

这就是时势造英雄。但,被时势造出来的英雄,如果不能够更进一步的去改变时势,那就是悲剧的英雄了。

一个24岁的年轻人,只身漂洋过海,在外漂泊了五年。原因就是因为在自己的祖国无法受到公平的对待。但是这个年轻人依然没有背弃自己的国家,身上还带着自己祖国的国旗。

他不爱国吗?但可悲的是,国家爱他吗?

一个大家庭,家长永远偏袒老大,其他兄弟做生意,他一定要有30%的股份;最好吃懒做,但是大家赚的钱,他却拿最大的那一份,因为家长说他比较“弱势”,所以要帮助他。

读书的机会也要先让给老大,虽然他的成绩比谁都烂。

老大整天在家里用大声公念经,其他兄弟也不能抗议,因为家长说必须尊重他的宗教。但是其他兄弟要摆一个小小的神位,有时都被拆掉丢进垃圾筒。

家里有人吃钱、工作不负责任、威胁恐吓其他的兄弟、侮辱其他兄弟的人格、偷家里的钱......这些家长都可以不闻不问。

当然,这些只是一部分的问题。

有一天,一个家庭成员终于忍不住了,用反讽的方式把这些不对的事情说出来。没想到家长不但不反省,却恼羞成怒要把这个成员抓去坐牢!

家长们说他搞破坏,侮辱了家族的名誉。

这样的家长,这样的老大,我们还应该尊敬他吗,应该让他们继续这样下去吗?

发生这样的事情,你说那个说出真相的家庭成员是怎样的心情??

他之前虽然受了委屈,但他却没有憎恨这个这个家,还是依然忠于自己的家庭。他说出家里的丑事时,可能是因为不爽;但至少他是因为对这个家还有期望,才会说出来,希望其他成员会反省。

如果不是因为对家庭和亲人的爱,他大可以远走高飞,离开这个腐败的家,永远不再回来。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真正的英雄,英雄只不过是比其他人坚持的更久一点罢了!最后一个还没有倒下的,就是英雄!

明志!你一定要坚持下去!

今天看到一篇女性笔者写的文章,他说:我宁愿有一个像黄明志一样,给家里带来麻烦,令家人担心的孩子;也不希望有一个把自己的性爱录像放在网络上,还沾沾自喜的孩子!

英雄永远都是被摆上台的,但是,如果在台上的那一刻,能够坚持做对的事情,那也不枉此生了。

这是意气用事吗?

看到有人说我们纯粹是在挑衅,意气用事,还有人说我们在煽动!

好!说的好!我呸!什么叫挑衅?拿出马来短剑,说要用华人的血来祭剑,有了特权还要说自己被边缘化,高喊马来人主权至上的,这些才是挑衅!

声明已经说的很清楚,不要暴力,只是展示华人的威力,简称“示威”,但是在网上的“示威”。有示威的时候还扭扭捏捏的,娘娘腔的说“你好坏我,干嘛要欺负黄明志嘛”这样的吗?

意气用事,就算我们是意气用事,最少也是在做事;那些只在说风凉的人,做了什么?就是说风量话也是短短的两句,好心啦!要是真的认为如此的话,那就请喜欢说风凉话的人,写明我们如何挑衅,如何煽动,不要在那“嘴讲卵葩爽”.......鄙视这样的人。

不是靠耍嘴皮子理论就能够强大的,老虎不发威,永远都是病猫;马来西亚的华人今天会搞到这样的田地,第一,是被那些只顾自己的利益的老虎,背叛民族的政客害的;第二,就是因为有太多只说理论,或是贪生怕死的人民,为虎作伥。

醒觉吧!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

这些人是否应该也被提控!?

第一被告就是马来西亚政府,罪名:侵犯版权,马来西亚国歌被证实抄袭Felix Mendelssohn 在1947年发行的黑胶唱盘Hawaiian Serenaders中的一首情歌,“Mamula Moon”,并在长达50年期间不曾缴付作者版权费,违反《伯尔尼公约》,证据如下:




未经过政府批准,擅自更改国歌节奏
一边唱国歌,一边吸入化学气体,以便发出可笑的歌声,严重污秽了国歌的高贵清白之身
醉酒唱国歌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意见!

1. 关于“黄明志事件”的来龙去脉,没有时间整理,所以就链接了独立新闻在线的报道。该网站的系列报道,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

2.关于这里的信息,因为英文水准有限,不想误导网友,所以就暂时没有提供。

3.关于“Negaraku遍地开花”,是让所有想帮忙,但是却不知道要做什么的网友提供一个明确的行动目标。

4.到目前为止,看的人多,说的人多,但是真正出了一份力的人少。没有人自动提供翻译、稿件等等,也没有人愿意花时间,真真正正的提供一些有素质的计划,行动还是什么的。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你能来这里,就是出了一份力量;

发表回应或者来电邮者,谢谢你们的关心;

已经进行行动的网友,我们在这里更致以崇高的敬意。从申请电邮到下载,上载,虽然花费的时间不是很多,但是你们所作的,比起那些只会讽刺,大发伟论或是不闻不问的人,好的太多了。

5.有一点,我们是无法否认的,如果Negarakuku不是华人所作的,而是土著做的,绝对没有所谓的“叛国”指控。如果黄明志是纯粹在侮辱国家,挑拨种族关系,还是诽谤警察、政府,那是活该!但是如果说真话还要坐牢,那天理何在

大家可以帮忙找一下,在Youtube里面有多少个短片是非华族拿国歌来开玩笑的!!

自己的权益,是要自己去争取的!一味的退让、沉默,结果是什么?印尼的华人就有例子给我们看了。

大丈夫能曲能伸,人在屋檐下的时候应该低头;但马来西亚的华人不是在人家的屋檐下,马来西亚的独立,是因为三大民族,不是因为一个民族而已。

没有华人,就没有今天的马来西亚,我们也是马来西亚的主人。我们出生在马来西亚,我们的国籍是马来西亚,我们没有任何的靠山了! 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其他的祖国,马来西亚就是我们的祖国。如果我们继续沉默、继续妥协、继续退让,最后无路可退的时候,我们能够去那里??

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

网页在编辑之中........

今晚我们打算不睡觉,熬夜都要把这里完善起来。但是由于我们这几个人对网页编辑不是很熟悉,所以做的很慢。

各位同胞,如果您对网页编辑很熟悉,希望您也能够贡献一份力量,把一些重要的资料,建议等等通过电邮传给我们。

如果能够的话,尽量按照这里的格式,因为我们只是几个满腔热血的青年,没有任何的财力、物力,而且明天还要工作,没有太多的时间进行编辑。

谢谢

第一次行动:Negaraku遍地开花

1. 时间:即刻开始

2. 地点:Youtube等短片分享平台,所有的论坛,所有的部落格,个人网页等
等。

3. 人物:所有的华人

4. 行动:把Negaraku的短片或歌曲传遍网络的各个角落。

a.在Youtube等短片分享网站注册多个户头,每个户头上载一个Negaraku的短
片,让所有的人都可以很容易的看到这个录影短片。

b.在所有自己知道的论坛上载这个短片的链接,或直接上载到论坛。

c.拥有自己部落格的同胞,如果你够大胆的话,请在自己部落格上播放这个短
片。但请做好最坏的准备。我们也不希望有任何人在现实世界中受到对付。

d.在任何地方上载或重复上载了该短片之后,请在此留言,方便记录。

5.目标:第一阶段目标为100个链接。

6.目的:马来西亚政府要对付转贴该短片的部落客,那我们就大量的给他上载,让他们要捉也无从下手。


7.为了这次更有效率的完成第一阶段的行动,我们把行动分成两部分。

a.大家分头去申请数个免费E-mail户口,然后把用户名贴上来,密码统一用negaraku方便第二步行动。

b.用申请的不同户口,在网络上载该短片。

c.千万不要在任何地方留下你的真实资料!

8.帮助:http://sjc-v120.sjc.youtube.com/get_video?video_id=suRXnJaI2nk这个是Negaraku在Youtube上的链接,按下之后就可以下载,文档名字是get_video。这是一个flv文件,所以下载完毕之后必须自己
加上后缀,变成get_video.flv。然后你就可以再次上载去youtube或其他网站。


9.Tags请注明: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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