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来西亚的公民意识教育作出一份贡献


我们的Blog要改版了,“黄明志事件”的落幕,并不是这里的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我们接下来的行动是“加强马来西亚公民意识教育运动”。

民主国家腐败的根源就是人民缺乏公民意识,因为国家领导人是人民选出来的。 如果每个国民都有强大的公民意识,国家也就不会玩弄在政客的股掌之间。

我们要消除问题的根源.....

希望有意加入的网友,来这里报到: http://chinesewebpower.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_11.html 请附上您的Blog,论坛或网站的网址,如果没有,请附上E-mail

同时也请您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包括专长(语言、网页编辑、写稿等等)、参与感想等等。

如果不欲公开身份,可E-mail我们,chinesepower2007@yahoo.com.my

*我们将在24/9/2007年也就是一个星期后开始关于改版的讨论,希望有志参与的网友能够尽快的表明。

这个行动是不分政党种族的,无论是什么种族政党,只要是好的,我相信都不会去反对公民意识教育。

但我们最希望的还是更多不愿参与政党的网友能够通过这个平台来为国家作出一点贡献。


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

1981年后的 大马司法独立 (转贴)

作者: Sam
2005-09-07

杨培根自从1981年,马哈迪上台执政,直到今年[2003]10月他退休,已有22个年头了。在他执政期间,我国的司法独立有什么进展?我国的司法独立,究竟是在向前发展,还是在向后倒退?这是值得大家関心的问题。

那是因为在民主国度里,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石,也是基本人权的保障。一个民主国家,如果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民主法治,基本人权也得不到什么保障。

马哈迪对我国司法独立的影响,主要显现在22年来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上。这些事件连续发生在80年代,90年代,和20年代,直到21世纪的开端。严格说来,在这期间,我国司法独立只有负面的发展。

先看看我国1957年独立后,直到80年代,30多年的司法独立情况是怎样的。然后,再看看1981年后的发展。

1957–1980:独立后的司法独立

自从1957年我国独立以来,直到1980年代初期,我国的司法独立备受各国称誉,可以说是东南亚之冠。当时,我国司法的确比起其他许多国家更为独立。

我国当政者遵守三权分立的民主原则。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不分高低,互相尊重。那个时期,长达30多年,司法界贪贜枉法,行为不当,营私舞弊的现象鲜少发生。

这段期间,在国际上,尤其在东南亚,我国的司法独立,具有颇高的形象。



1981年–新官上任“万象更新”

1981年,马哈迪取代胡先翁,成为我国第四任首相,他一上台,新官上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一个新的口号:要建立一个“清廉,有效能,可信赖的”政府。

上任不久,他就释放了在<内安法令>下,无审讯被扣留的22名政扣者。这的确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覚。他似乎很尊重司法独立。

1982年10月26日,马哈迪什至在亚细安法律协会的大会上说过尊重司法独立的一段话:“我将时时刻刻尊重司法。我们不期望法庭支持政府,或反对政府。法庭必须支持的是<宪法>和法律。做任何事物,政府都会细心考虑<宪法>和法律。

因此,我们也期望司法将无畏无惧地,毫无拘束地裁定我们的过失,但法庭必须根据法律,必须根据证据法和程序法,作出公平裁定。我们一定会尊重它们的判词。”但是,曾几何时,马哈迪遵守了这个承诺?所谓“遵守宪法和法律,服膺裁定和法庭判词”这一段谈话,有如昙花一现,就烟消云散了。

看来,那只是一个“口惠而实不至”的假象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往后22年的实践,无法证明这一奌。



侵蚀司法独立的例子

22年来,倒是发生了许许多多不利于司法独立的事件。马哈迪上台执政两年后,司法权力就开始受到侵蚀,直到今天。関于侵犯司法独立的事件,层出不穷。现在,只举出下列荦荦大者:

1. 1983年-修改<宪法>削弱司法权力
2. 1986年-<官方机密(修正)法令>
3. 1986年–无视自然公正法则
4. 1987年–巫统党主席职位的争夺战
5. 1987年-“矛草行动”
6. 1988年-3名法官被撤职
7. 1988-法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8. 1998年-提控安华事件
9. 律师界也遭殃
10. 哈密。乌马与尤索金
11. 再丁大法官上任昙花一现的改革
12. 现任大法官-阿末。怀鲁斯
13. 2003年–艾琳。芬南蒂丝案


1 1983年-修改<宪法>削弱司法权力

就在他上台执政的第3年[1983],为了巩固他自身的权力,马哈迪试图修改<宪法>,削弱皇室的特权。同时,也向司法机関开刀,削弱司法权力。降低司法机関的地位,使它受制于国会,破坏了我国一路来严格遵守的三权独立民主原则。这是对司法独立的第一次严重侵蚀。

2 1986年-<官方机密(修正)法令>

只隔了5年而已,马哈迪政府于1986年通过了<官方机密(修正)法令>。这项法令使官场的贪污舞弊现象得以掩饰,不易被暴露,影响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基本人权被削弱。同时,也剥夺了法院的自由裁夺权,强制法院对触犯法令者,施以至少一年监刑。这奌,对司法独立丝毫没有好处。

3 1986年–无视自然公正法则

1986年,我国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自然公正法则的案件-<比特生一案>。这是我国司法史上的一个重要案件。在这案件中,亚洲华尔街报的一名通讯员比特生工作准证突然被吊销了,只因他在报章上所作的某些报导不利于当权者。

不过,最高法院判定,吊销工作准证的举措是不合法的。因此,比特生胜诉,理由是,移民厅总监在吊销他的准证前,没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这就违反了自然公正法则。

针对最高法院的判词,马哈迪表示不满。他在1986年11月24日<时代>杂志的访谈中,说了一些不利于司法独立的话。他说:

“法官说,‘虽然,你(政府)在通过法律的时候,心中有一定的想法,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你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会作出我们的诠释。法庭说,‘如果我们不同意(政府的看法),我们将提出我们的诠释。’

“如果我们(政府)接受他们这种想法,我们将失去立法权力。我们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可是,一旦我们根据我们的意思去立法,法官郤给予不同的诠释,那我们则无法根据我们的意思去诠释。

“假使我们发覚到,法庭经常根据自己的诠释,来判我们败诉,或者假设法庭的诠释不符合我们通过法律时所提出的理由,那么,我们只好寻求办法来通过法律,使他们能根据我们的意思去诠释法律。”

这个谈话的内容显示,就如最近刚去世的退休法官哈伦。哈新,在80年代巫统党争案中所指出的,首相不甚了解三权分立民主原则的运作,因而侵犯了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

当时,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则认为,这是藐视法庭的行为。为此,他起诉首相,但法庭判他败诉。

4 1987年–巫统党主席职位的争夺战

就在这个时候,巫统内部党争,掀开了序幕。这是1987年的事。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查理,挑战马哈迪的主席职。但是,仅仅差了43票而败北。东姑拉查理心里不服,通过11名巫统党员,向法庭申请宣判巫统选举无效。结果,巫统因有些不合法支部参与选举,而被哈伦法官宣判为“不合法社团”。

针对这个备受関注的判词,11名巫统党员上诉到最高法院去。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峇士,鉴于这个案件影响深远,为了表示公平起见,决定由全部9名最高法院法官来审理。这案件如何判定,将决定巫统的生死存亡,马哈迪的首相“宝座”也难自保。


5 1987年-“茅草行动”

1987年,马哈迪政权采取“茅草行动”,在全国各个角落大事逮捕我国民主人士和异议份子,全然无视法治,极尽侵犯人权的能事。当权者援引<内安法令>,无审讯地扣留了106人。把司法机関置之脑后,无司法独立可言。

由于许多政扣者纷纷向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当政者于1988-1989年通过国会,两度修改<内安法令>,几乎完全剥夺了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只在审判程序上,法院才能有些司法审查的权力。


6 1988年-3名法官被撤职

这个时期,在国会内外,首相不时对司法机関提出各种不友善的批评和指责。为此,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和20名法官正式会谈过后,于1986年 3月26日,向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提呈了一封公函,述说首相对司法的言谈不当的地方。对法官向元首进谏的事,马哈迪显得非常不满,最终导致沙烈。

阿峇士被撤职。耐人寻味的是,沙烈。阿峇士被撤职后,最高法院旋即改由三司会审巫统党争案,驳回11名巫统异己分子的上诉案。

更严重的是,1988年,我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5名最高法院法官,因秉公处理案件而被中止职位。其中2名法官后来于同年10月4日被撤职。被撤职的两名法官是:万苏里曼和佘乔治法官。

这宗轰动全国的司法界大事,对我国司法独立是一个极其严重的打击,侵害了我国长期建立起来的法治。自此以后,直到今天,我国的司法独立仍然无法恢复元气。

(1)通过元首开除法官(<宪法>125条)

法律界以为<宪法>有条文给予法官足够的职业保障。当政者不可随意开除法官。如果要开除法官,必须由首相向国家元首呈情,再由元首设立仲裁庭,以调查有関法官的过失。最终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应撤除法官的职位。

看来,整个过程似乎对法官很有保障。其实不然。事实证明,在开除法官方面,首相一人拥有很大的权力。他拥有的是实权,而国家元相仅仅拥有象征性的权力。这可以从首相在1988年轻易撤除最高法院院长和两名最高法院法官的职位的事件,看得出来。

通过开除3名法官,首相好像在告诫所有法官:“如果你们不根据我的意思做事,你们随时都可以被开除。”

1988年开除法官的事件,给所有法官带来了恐惧感。他们深怕随时会被撤职。只有少之又少的具有正义感的法官,敢于凭着良知和根据法律原则来判案。

1988年司法危机发生以前,在委任法官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会征询律师公会主席和资深律师的意见。可是,这种互相尊重的现象已一去不复返了。在委任法官时,院长已好多年没征询律师公会的意见了。

(2)国际组织前来调查实情

大约3年前[2000年],国际律师协会等特派4名法学专家,到马来西亚来研究我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关于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经过多方面考察和专访后,他们得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

他们说:在1998年以前,大马的司法制度是具有司法独立的特征的。[注:1988年,就是我国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TunSallehAbas)和另两位联邦法院法官被撤职的那一年。]

其实,这些法学专家通过这个结论,委婉地告诉我们:1988年过后,我国的司法独立,这个民主的基石,已名存实亡了。

7 1988–高庭权限被削弱(宪法121条)

本来,大马的司法权力属于法院(即东西马2个高等法庭和所有的低级法庭)。这是原有的<宪法>第121条所明文规定的。(注:所谓“司法权力”就是:政府用来解决人民之间,或人民与政府之间,涉及生命,自由或财产纠纷的权力。这种权力很自然地属于司法机関。)

但是,在<拿督叶炳一案>中,总检察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法庭调换到另一法庭去审理。最高法院不同意总检察长这种不寻常的作法。最高法院认为:

“…根据第418A条,把案件从一个低级法庭,调到另一个法庭的司法权力,只能属于司法机関,而不属于政府机関…”

最高法院的判词显然对当政者不利。于是,政府通过国会,轻而易举地修改了<宪法>第121条,大大削弱了司法机関的司法权力。

<宪法 >修改后,高等法庭只能拥有联邦法律所给与的司法权力。联邦法律是由国会所制订的。这就是说,高等法庭不再拥有无上的司法权力,其权力必须受到国会的限制。

政府通过国会削减了法院的司法权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国会修改法律,取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

在马哈迪当权的22年,我国国会通过了许多修正法令,剥夺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使到法院无法针对部长(或其他行政长官)所作的决定进行审查,看看这些决定是否合理或合法。



8 1998年-提控安华事件

马哈迪所面对的最严重控诉就是,巧妙地利用司法程序,对付前副首相安华。

许多国内外人士为此替安华打抱不平。安华面对各种罪状,包括贪污舞弊,滥用权利,干预警方调查工作等等。他被判坐牢9年。今年,虽然刑期已满,他得面对其他控状,不准具保,所以必须还得坐牢。


9 律师界也遭殃

自从1988年,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峇士被撤职事件发生后,我国司法独立已受到严重侵害。不只司法界面对困境,律师界也遭受池鱼之殃。

一路来,大马律师公会站穏立场,维护司法独立。司法界发生危机时,大马律师公会总是挺身而出,为司法界打抱不平。

1988年,律师公会甚至召开特别大会,严厉批评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哈密。乌马藐视法庭,因而惹怒了当权者。

在那段期间,律师公会秘书曼吉星代表律师公会,作了一份宣誓书。为此,他被控藐视法庭。此后,不少律师在办案时,被不友善的法官控以藐视法庭的罪行,那是司空见惯的事。


10 哈密。乌马与尤索金

1988年,法官哈密。乌马,是曾参与讨论进谏元首和统治者的20名法官之一。但是,他郤成了调查沙烈。阿峇士的仲裁庭法官。

在沙烈。阿峇士被撤职后,很快就擢升为最高法院院长。继哈密。乌马之后,尤索金被委为最高法院院长,改称“大法官”。尤索金则曾经是第二个仲裁庭的法官之一。就是这个仲裁庭,负责调查5名最高法院法官的所谓“不当行为”。

尤索金任职期间,对司法独立的健全化似乎毫无建树,倒是诱发了不少具有争论性的事件,引起法律界哗然。下面列出荦荦大者:

(1)阿依。摩立案(此案涉及大财团的钱财纠纷。当事人各自选择友善法院,审理自己的案件)

(2)1996年初,一位高庭法官写下了在法律界流传甚广的“万言书”,揭发我国司法界贪污舞弊,滥权,不当行为等现象,对司法界提出112项指责,其中包括39项贪污案,21项滥权案,和52项不当和不道德的行为等等。由于事态严重,牵涉范围太广,这件事以不了了之收场。

(3)尤索金大法官和一名律师共赴外国旅游的丑闻;

(4)一名高庭法官揭露,大法官指示他按照其旨意处理某个案件。首相郤批评说,揭发这项丑闻,破坏了法官的形象;

(5)反对党国会议员林冠英,为14岁马来少女伸寃而被判坐牢;

(6)前副首相安华在牢里被殴打,而后又被判坐牢6年;


11 再丁大法官上任昙花一现的改革

2000年,尤索金大法官卸任后,由再丁法官接任他的职位。再丁大法官刚上任时,法律界对他寄以厚望,希望他能为我国司法独立重整声威。那是因为他一路来当法官时,给法律界留下好的印象。如:判词中,限制屋业发展商索取过高的费用;限制过高的诽谤案赔偿金,等等。

任大法官职初期,他确实做了些改革工作,并在某些案件中做了一些对当权者不利的正确判定。为此,当政者不久就发出评语说,我国的司法“太独立”了。

但是,好景不常,众人的期望,终成泡影。那是因为再丁任职期间,司法制度似乎稍为有所改善,但是,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变。

在审判<内安法令>下6位著名政扣者的时候,以再丁为首的最高法院,宣判:60天内,警方无审讯扣留,法庭有权审查其理由。没合法理由,就应该释放政扣者。

但是,最高法院又宣判,继60天后,内政部长所发出的两年无审讯扣留令,法官则无权审查,所以,不能释放政扣者。

这个前后矛盾的判词,令法律界和重视人权的人士,大失所望。令律师界不满的另一件事就是:在再丁大法官卸任前,刚审判过某律师楼的案件,而卸任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加盟这间律师楼。

他处理这件事的手法,引起诸多猜疑。这件事引起律师界重新讨论一个法律专业问题:法官退休后,加入律师行业是否恰当?

政府似乎对这问题则没多大兴趣,只是针对<1994年法官道德准则>做了一些修改,使退休法官也必须受到<准则>的管制。

这并不能解决有関问题。


12 任大法官-阿末。怀鲁斯

2001年9月6日,阿末。怀鲁斯被委为现任大法官。律师界对怀鲁斯被委为大法官一事,颇有微言。前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律师拉惹。阿兹士,在律师公会杂志<覚醒>撰文,表达了律师界针对这次委任大法官事的看法。拉惹。阿兹士批评说,大法官还未上任以前,曾发生过一些不受法律界欢迎或认同的事。下面是他的“成绩单”:

(1)他被提拔为大法官时,最资深的法官马立。阿未本应本升任大法官,郤被排挤了。

(2)在两宗藐视法庭案(<远东经済评论>记者莫烈。何伯与安华辩护律师查加利亚案件)中,怀鲁斯是承审法官。他宣判他们有罪。但是,后来他的判词被联邦法院驳回。被告才得以“平反”。

(3)律师公会准备召开特别大会,讨论前最高法院院长尤索金和一名上诉庭法官的不当行为。当时,有人反对,入禀法庭。现任大法官是上诉庭法官之一。他郤驳回了律师公会的上诉案。他驳回上诉案,所提出的理由是:只有国会才有权讨论法官行为不当的案件。这就意味着,普通市民或律师公会不能讨论这些案件。这是不符合一般法律原则的裁定。

(4)1995年,他确认:前行动党国会议员黄朱强没资格当候选人,现任大法官宣判他失去国会议员议席。同时,也宣判在选举中落选的马华议员自动成为国会议员,而不需要举行补选。这是一个不寻常的裁定。


13 2003年艾琳。芬南蒂丝一案

人权工作者,艾琳。芬南蒂丝被控报导“虚假新闻”案,今年刚审结。审讯总共花了7?年的时间,是我国历史上审讯时间最长的案子。

由于推事辞职,案件提前至5月审讯。审判结果,推事宣判艾琳有罪,得坐牢一年。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艾琳所传召的众多证人按实情所作的供词,推事几乎完全不考虑。这个一边倒的判词备受法律界批评。

全国人权协会(Hakam)发表了声明,非议推事的草率判词。


当前司法独立情况不容乐观

今天[2003],我国的司法独立,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从1988年算起,随着时间的推移,15年已过去了。曾经因3名法官被开除而遭受重创的我国司法独立,目前的情况,是不是已经好转了?

看来,情况不容乐观。严格说来,近年来,我国的司法独立每况愈下,情况越来越不妙。

2003年:提拔三名法官

最近,有三名法官被提升为上诉庭法官或联邦法官。他们是澳古斯丁,阿里芬,和巴占星。这三名法官,在不同时间,都与审判安华案件有关。

大马律师公会对这件事表示非常関注。他们在2003年10月4日,召开会员特别大会,让全国的1万1千多名律师商讨和研究关于委任和提拔法官的事。

律师公会认为,这件事将深远影响法律专业的操作和法治的进展,所以,律师界应深入探讨。可惜,由于政府所订下的律师会员大会法定人数过高,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等于2212人(11,490x1/5),正式会议开不成,而只能召开非正式的讨论会议。

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仅仅是提拔三名法官的问题,最终涉及的是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问题;司法独立会不会受到侵蚀;司法的正直形象会不会受到损害等问题。

所以,每位公民都应関注。如果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任由其发展的话,我国司法将进一步政治化,而法官的擢升或晋级,可能沦为一种政治回报。

结果,只有那些顺众当政者旨意的司法官员,才能获得擢升或晋级。

司法审讯=政治游戏?我国的法庭审讯可能沦为政治游戏,而不能确保正义能得到伸张。

目前,当政者似乎把司法机関当作铲除异己分子的游戏场所。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把法治置之脑后。安华一案的审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司法有如一个球场,法官是球场上的评判员。但是,有人认为,评判员在协助主控官所组成的球队。根据正常的球赛规则,主控官所组成的球队可能会居于下风。然而,评判员郤允许主控官的球队移动球门,让他们获胜。

他们巧妙地通过技术问题等手段来取胜。这么做是不符合法治的。理应主持正义,维获公正的司法机关,郤使法律诉讼程序政治化。

其实,司法机关早已政治化了。那是因为,远在15年前,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被撤职的时候,早已为司法政治化埋下了伏线。


(1)部长莱士。耶丁曾发表看法

针对敦沙烈事件,“有实无名”的法律部长,莱士。耶丁,还未加入执政党以前(当时,他是46精神党内坐第二把交椅的党魁),曾经在他所撰写的<行政威权下的自由>一书中,很贴切地指出:这是玩弄政治手腕的结果。

他对敦沙烈事件所下的评语是:

“开除沙烈和他两名同事的决定,是政治决定,虽说所采取的操作形式似乎是符合宪法的。”


(2)敦苏菲安的看法

参与撤除敦沙烈职位的那些法官,都获得政治回报。已故前最高法院院长,敦苏菲安,很坦率地指出:

“那些参与拆老板的台的法官被提拔而获得赏赐。然而,那些不愿“参与其胜”的法官郤不得已“三缄其口”。因此,在法官群中产生了一片混乱。他们之间连自由交谈都有所顾忌。

“只有那些为人正直又具有公正不阿精神的法官,才不会动摇。一般上,在民众眼中,法官已丧失了公信力,不受信頼。人们很难相信,法官会忠于职守。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看法的时候,通常我给他们的答案是:我不希望让现有的法官来审判我。尤其当我是无辜的话,我更不希望他们来审判我。”

时至今日,司法机関仍然受到政治操纵。敦苏菲安说得没错:“从敦沙烈和我们的最高法院法官身上所发生的事件看来,花了几代人所建立起来的东西(司法独立)可以毁于一旦。但是,要重建(独立的司法)的话,郤必须花上好多岁月。”

敦苏菲安的深入覌察,能帮我们解读今天司法界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件。他说:

“现在已过了12个年头了。我在怀疑,即使花上一代人的时间,能不能重建(独立的)司法。”

当我们回忆起1988年所发生的事件,以及莱士和敦苏菲安所作的评语时,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大法官怀鲁斯最近说,政府从来没有干预司法。



政治回报?机缘巧合?

在一般政治交易中,俯首贴耳者将得到主子的封赐。同样地,参与政治游戏的柔顺的法官,也会步步高升,平步青云。不过,在众人眼中,他将名誉扫地。

确实有些法官心甘情愿,鞠躬尽瘁地为当政者効劳。不为什么,只为功名利禄。

参与审理安华案件的三名法官,最近获得晋级擢升。这是不是政治回报呢?或者,那只是机缘巧合?对这三名法官获得晋级擢升一事,不少人表示不认同。

其实,怀鲁斯得以步步高升,先任高庭大法官,后又升任联邦法院院长,许多人对此也颇有微言。他升任联邦法院院长一事,遭到在法律界备受尊崇的资深律师拉惹。阿兹士(前律师公会主席)与前上诉庭法官,谢克。劳勿的非议。

提拔法官不符标准三名法官获得晋级擢升的事,从未征询过律师公会的意见。这奌正和怀鲁斯所发表的言论不符。

他升任大法官时,曾経宣称,他将塑造一个“极其透明的司法制度”,并誓言要“和律师公会合作无间”。

他说,提拔这三名法官,符合联合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

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提升法官必须基于客覌因素,而不得任凭某人的主覌愿望,尤其要考虑有関法官的工作能力,工作経验,为人是否正直,等等。[<新海峡时报>24。7。2003]

隔天,他又补充说,他们也考虑了其他许多因素,如工作表现如何;法律知识是否精深;是否有按时把判词写好,等等。[<星报>25。7。2003]

实际上,大法官怀鲁斯所提出的理由是很牵强的,完全不符合他本身所制定的标准。就以澳古斯丁法官来说,他在再诺。查卡利亚律师藐视法庭案中所作的错误裁定,令人怀疑他是否具有“工作能力,为人正直,経验丰富”等素质。

(a)引述50年前旧版本

法官澳古斯丁不准安华具保。安华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拿督NH陈于1999年1月16日宣读了判词。这份判词显示,法官澳古斯丁不符合怀鲁斯所订下的标准。陈法官说:“澳古斯丁所引述的,是法学家苏活尼着<刑事程序法典>50年前的旧版本。

其实,作者早已在这本书的新版本中改变了他的看法。对于这奌,澳古斯丁郤全然无知。这是极为遗憾的事。”

上诉庭陈法官指出,澳古斯丁法官采用旧版本说:“控方证人可能会受干扰”,这奌可作为拒绝具保的重要理由。

但是,作者在1997年的修订版中,否定了这个看法。作者说:“不应以含糊的指责作为拒绝具保的根据,因为那不是一个好的理由。”

“当控方反对保释的时候,一般上,总是要把证人可能会受到干扰这奌,作为借口。”这就是说,“控方证人可能会受干扰”这奌,不能作为不准具保的理由。

联邦法院对澳古斯丁的批评联邦法院对澳古斯丁提出了毫不客气的批评:

“他似乎是两名主控官的辩护律师。”

“他不应该审理这起藐视法庭案。”

“他宣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那是错误的裁定。”

被告再诺律师要求法官展期,好让他有足够时间准备辩词和传召证人。但是,法官郤一口拒绝。针对这奌,法官拿督沈认为,那是

“一项不理智的裁定”

“它违反了司法最基本的神圣原则”。

法官澳古斯丁“没正确采用审讯程序。那样做,对被告是不公平的”。

(b)言行不一致

有些法官在法庭上说的是一套,但是,在写判词的时候,又是另一套。这类法官是”有工作能力,为人正直,和経验丰富”的法官吗?

阿里芬法官还未升级前似乎犯上了这种错误。在审理安华鸡奸案时,他多次在法庭上怒骂一名证人供词不可靠。他说:“这名证人今天说一套,明天又说另一套。”可是,他在判词中,完全以这名不可靠证人的供词作为根据,宣判安华有罪,得坐牢9年。

他什至形容这名证人的供词“坚如磐石”。

同时,他花了9个月的冗长时间,才写好安华一案的判词。这奌符合怀鲁斯所订下的标准吗?

法官迟迟未交出法庭中的供词记录,因而使安华上诉程序受阻。安华不得不于2001年7月7日正式向大法官投诉。[注:根据<法官道德准则>,每名法官在案件下判后的6个星期内,就必须写好判词,提供裁定的理由。]

(c)判词没列出裁决理由

上诉庭三司审理安华案件,巴占星法官是主审法官。(当时,他担任上诉庭法官还不到一年。)在驳回安华所提出的上诉时,法官巴占星拒绝耹听安华保释的申请。

他在口头判词中,没说出裁定的理由。他只简单宣判,“我们认为,不应该随意干涉承审法官对案情所作出的决定。”这么做,是不能证明法官的工作能力的。

(3)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的评语

针对安华案的审讯过程,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阿布达立曾下评语说:“有一两件事似乎不符合正常程序。”

他提出了一些例子:“例如,下判不给理由;控方没申请取消保释,法官郤迫不及待地自行取消保释等。”有人认为,巴占星法官对政治似乎很有兴趣。阿布达立上述评语是不是应证了这种看法?

至于巴占星法官驳回安华的上诉案,不准保释郤不提出理由,这奌,阿布达立有话说:

“法庭必须是透明的,并且必须提出裁定的理由,尤其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更应如此。我认为,这几位法官应反省一下,以确保处理任何案件时,他们不但要确实在主持公道,同时,在众人眼中,公道确实得以主持。”

基尔法官及其同僚拒绝重新耹听安华和另一被告素马要求保释的口头申请。这么做,符合“为人正直和経验丰富”的标准吗?

安华的辩护律师不得不请求大法官进行干涉,上诉庭才不得不“免为其难”,决定耹听这个案件。

巴占星法官和同僚在离开挤满人群的法庭的时候,喝倒采声四起。这是法庭内罕见的事,以前很少发生过。这确实有损法庭的尊严。

然而,有人说,他们干得不错,应该提拔他们。这么做,是不是低估了众人的智慧?

醉心于提拔这三名法官,郤间接中伤了其他资深法官。有人把法官的私生活当作是考量因素之一。他没料到,这么做,郤影射了那些未被提拔的资深法官,在私生活方面有不当之处。



一般人对司法的看法

一般人对我国司法的评价越来越低落。他们原本只带着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司法,但是,现在他们已进一步采取卑视司法的态度。

司法界还一直在坚持说,他们是独立的,公正的,无畏无惧的。对于这奌,许多人都嗤之以鼻。尤其是当人们洞悉司法界的言论前后矛盾,作风虚伪的时候,他们更是不敢茍同。

目前,能从心底里尊重司法的人士,数目已不多了。不少人懒得硑读法庭的判词。对法庭持有怀疑的态度的人,逐渐把司法搁置一旁。对一些人来说,司法已逐步变成了无関痛痒的东西。被人尊称为“尊敬的”法官,现在几乎成了人们的笑柄。

他们的情形,和那些常开“空头支票”,口是心非而被人称为“尊贵的”政客已没有两样。我国的法律制度被人冷嘲热讽。这种现象已越来越严重。法官为了遏阻这种风气,使出了他们的最后法宝-施加“藐视法庭”的罪名。

施里兰,未被擢升的资深法官,把“藐视法庭”这一绝招,形容为“司法火药库里常被滥用的优良武噐”。某些法官每当感到自己的威严受威胁的时候,就会搬出“藐视法庭”这一绝招来吓唬人。

可悲的是,为了获取他人的尊重,他们所依靠的是强制手段,而不是以理服人。


美国法官的至理名言

美国最高法院一位著名法官曾経说过:“司法的力量来自于人心。法官备受尊崇和具有威望,那是无数个判词和判令的产物,也是许许多多判例所建立起来的。尊敬和威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时间和経验的产物。只有当许多法官办事具有独立和勇敢的气魄的时候,他们才会受人尊敬,而他们的威望才会越来越高。”

可悲的是,一些“特别筛选出来的”柔顺的法官,似乎从来就没想过要争取人心。他们最関心的是,如何为当权者的利益服务。(资料来源:<今日大马>,马丁。加利:<民众看法,柔顺的法官和政治回报>)


马哈迪对司法的看法

纵覌22年来的政绩,马哈迪对三权分立的基本民主原则,有其“独特”的看法。他在实践中,似乎不认同三权分立这个基本的民主原则。

22年来的施政显示,他深信三权中的行政机関(政府)必须超越其他两权,即超越国会和法院的权力。对他来说,民主社会所奉行的三权分立,也就是,政府,国会和法院三权必须平起平坐的基本原则,司法必须独立等概念,不适用于大马。

他认为,在我国,政府必须高于一切,凌驾于国会和司法之上。严格说来,这种覌奌是和民主概念背道而驰的。他不但具有这样的不符合民主的覌念,而且还把这覌念加以实践和贯澈。因此,在我国社会,司法机関无法对政府和国会起着真正的“均衡制约”作用。可以这么说,独立的司法机制已消失殆尽。

结语目前,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仍然是在走下坡,不见好转。我国民主制度的发展,确实令人担忧。因此,当前我国司法独立的实际情况,值得大家関注。对维护司法独立的任何运动,大家应给予全力支持。

7-11-200318-11-2003(《黄丝带》编辑按:原文附上两个日期,一个在文章抬头处,一个在文章末)原刊于 自由媒体 2004年3月13日

安华公布影片揭惊人司法弊端!

新闻联接(请按)

Isn’t it irony to see Malaysian Chinese being bullied by Malay political party (UMNO) which claimed to be “weak”? It is said that this is caused by Chinese servility nature!

For thousands of years, Chinese were under the control of a powerful emperor. They obey and continue to obey him even if he is a tyrant. The next scenario happens is the tyrant being beaten down someone who we known as the “true son of heaven”; and after some period of time, the people are under the control of another tyrant and continue to obey him again. The situation remains even in 21st century, people are still obeying they ruler even if they are discriminated, exploited and suppressed.

China is a large country, with land area of more than one million km2. Yet, Chinese still failed to defend themselves from being conquered by the nomadic Mongol centuries ago. Next, they were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Japanese army and the Eight-Power Allied Forces decades ago. Coward ruler had repeatedly apologized, giving up part of the territories and paying compensation to the intruders? What do we actually benefit from by doing so?

From such a long period of world history, have we ever seen any powerful nation which was established with only the adoption of "consultations" and "compromise”? No! A nation would always being suppressed by others when they are not defending themselves well. Hoping for other to not bully you is just like begging for alms!

Malaysian Chinese are not useless. If not because of Chinese, Malaysia would never exist today! The problems is lack of a national hero among Malaysian Chinese and the existent of too many "Hanjian"(traitors) who exploit Chinese right.

Nowadays, the world looks different from it was before. It has no longer appeared as a globe. The world now looks flat because of the vast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Even the article you are reading now are part of the Internet. Through the Internet, we now can do anything we can’t do openly before!

Why should we support Namawee? Well, it’s because Namawee is the Malaysian Chinese who dare to tell the truth! I’m pretty sure that every Malaysian Chinese understand, or even experience the problems mentioned in Namawee’s MTV before. Usually, we are only allowed to complain about these problems secretly in and only in chinese kopitiam!

No one dares to tell the truth because of Malaysia "Internal Security Act". According to the act, police force has the right to detain anyone without reason. They would release you after a few months if you claim that you were just talking nonsense or if someone has bribed them.
However, if you still think that you have an important message to inform the public, they’ll lock you up in jail forever, preventing you from doing so.

This is more horrible than both CIA and KGB. The only difference is CIA act secretly while police in Malaysia act in vice versa way!

What do we support? Anti-police corruption, anti-ethnic hegemony, religious freedom, fighting for rights Chinese deserve, fighting for the welfare of Chinese education, the status of network freedom, freedom to be creative, freedom of speech!

We have too many things to support and to fight for; and the only way to accomplish everything is to have an open and fair government which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
What is more important, we must also have people with civic awareness, and mutual respect who dare to tell the truth.

Why do we try to pass this message to Chinese? The answer is very simple, but most people don’t have gut to answer it, they rather try to avoid it!

1. Malaysian armed force, police force, political parties, national service, state agencies and even the reserved forces are under the control of non-Chinese. The question is, have you ever heard of a thief who steals to lock up other thieves in jail for the police or a villain punishes other villains for the hero?

2. We are treated unequally in matters such as religion, education, rights, etc. So, is it alright for us to help and protect those who exploit us?

3. Never expect that there will be another Lincoln in Malaysia. Yes, whites are indeed better than blacks in almost everything; politics, education, technology, culture. The liberation of blacks happened simply because of the existent of strong compassion for the weak and the feeling of sympathetic among the whites. In Malaysia, the reality is that Chinese are far better than others in education, technology, culture and economy at the same time they are being exploited, suppressed and treated with injustice. Ironically, supreme group in Malaysia are bullied by people who claimed to be ‘weak’ in every aspect.

How to support? It’s very simple! Try not to ignore the problems. Let the world aware of problems face by Malaysian Chinese through all sorts of media.

The way we recommend here is just one of our approaches. We respect others’ ideas and point of views; but when 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ll human, there’s only one ideology, which is all human are born equal. Under the sky, everyone should be treated fairly.

From the Chinese traditionally perspective, what we want is just a peaceful and happy environment for our future generations. We never wish for a society which discriminate, exploit and oppress a certain group of people.

Yes, it is possible for you to gain wealth by giving up your dignity, betraying your own nation, exploiting others, etc. but can you guarantee that your future generations will live under peaceful and happy environment forever?

Even before you left this world, there’s a possibility for you to see how your next generations end up suffering for what you did.

If you are still single, maybe you won’t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family values. Alright, maybe you have a lot of money now, or a lovely family, or a fairly profitable business, or an outstanding academic result, or a fairly satisfied job, or a beloved; but who know how long would these last?

If this country continue to being corrupted, who know what might happen in the future. You might be arrested for saying something you shouldn’t talk about in public, your business might overthrown by a big corporation who benefit from unequal policy, those with outstanding results might fail to further their study oversea because of financial problem, you might lost your job because of the emergence of unfair policy, crime activities such as looting, rape, triad organizations, etc. might happen frequently as the police lost their power, unequal of distribution of wealth might happen. What is terrible, you might lose your loved one or beloved.
Wake up people! Don’t ignore the problems we face and act like nothing is happening. Please, pay more attention on our community welfare and do something to fight for our rights.

Translated by Chee Wei Tan

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

List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s in Malaysia, practiced by government as well as government agencies. This list is an open secret. Best verified by government itself because it got the statistics.

This list is not in the order of importance, that means the first one on the list is not the most important and the last one on the list does not mean least important.

This list is a common knowledge to a lot of Malaysians, especially those non-malays (Chinese, Ibans, Kadazans, Orang Asli, Tamils, etc) who were being racially discriminated.

Figures in this list are estimates only and please take it as a guide only. Government of Malaysia has the most correct figures. Is government of Malaysia too ashamed to publish their racist acts by publishing racial statistics?

This list cover a period of about 50 years since independence (1957).

List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s (Malaysia):

(1) Out of all the 5 major banks, only one bank is multi-racial, the rest are controlled by malays

(2) 99% of Petronas directors are malays

(3) 3% of Petronas employees are Chinese

(4) 99% of 2000 Petronas gasoline stations are owned by malays

(5) 100% all contractors working under Petronas projects must be bumis status

(6) 0% of non-malay staffs is legally required in malay companies. But there must be 30% malay staffs in Chinese companies

(7) 5% of all new intake for government army, nurses, polices, is non-malays

(8) 2% is the present Chinese staff in Royal Malaysian Air Force (RMAF), drop from 40% in 1960

(9) 2% is the percentage of non-malay government servants in Putrajaya. But malays make up 98%

(10) 7% is the percentage of Chinese government servants in the whole government (in 2004), drop from 30% in 1960

(11) 95% of government contracts are given to malays

(12) 100% all business licensees are controlled by malay government e.g. Approved Permits, Taxi Permits, etc

(13) 80% of the Chinese rice millers in Kedah had to be sold to malay controlled Bernas in 1980s. Otherwise, life is make difficult for Chinese rice millers

(14) 100 big companies set up, managed and owned by Chinese Malaysians were taken over by government, and later managed by malays since 1970s e.g. MISC, UMBC, UTC, etc

(15) At least 10 Chinese owned bus companies (throughout Malaysia, throughout 40 years) had to be sold to MARA or other malay transport companies due to rejection by malay authority to Chinese application for bus routes and rejection for their application for new buses

(16) 2 Chinese taxi drivers were barred from driving in Johor Larkin bus station. There are about 30 taxi drivers and 3 are Chinese in October 2004. Spoiling taxi club properties was the reason given

(17) 0 non-malays are allowed to get shop lots in the new Muar bus station (November 2004)

(18) 8000 billion ringgit is the total amount the government channeled to malay pockets through ASB, ASN, MARA, privatisation of government agencies, Tabung Haji etc, through NEP over 34 years period

(19) 48 Chinese primary schools closed down since 1968 - 2000

(20) 144 Indian primary schools closed down since 1968 - 2000

(21) 2637 malay primary schools built since 1968 - 2000

(22) 2.5% is government budget for Chinese primary schools. Indian schools got only 1%, malay schools got 96.5%

(23) While a Chinese parent with RM1000 salary (monthly) cannot get school-text-book-loan, a malay parent with RM2000 salary is eligible

(24) 10 all public universities vice chancellors are malays

(25) 5% - the government universities lecturers of non-malay origins had been reduced from about 70% in 1965 to only 5% in 2004

(26) Only 5% is given to non-malays for government scholarships over 40 years

(27) 0 Chinese or Indians were sent to Japan and Korea under "Look East Policy"

(28) 128 STPM Chinese top students could not get into the course that they aspired e.g. Medicine (in 2004)

(29) 10% place for non-bumi students for MARA science schools beginning from year 2003, but only 7% are filled. Before that it was 100% malays

(30) 50 cases whereby Chinese and Indian Malaysians, are beaten up in the National Service program in 2003

(31) 25% is Malaysian Chinese population in 2004, drop from 45% in 1957

(32) 7% is the present Malaysian Indians population (2004), a drop from 12% in 1957

(33) 2 million Chinese Malaysians had emigrated to overseas since 40 years ago

(34) 0.5 million Indian Malaysians had emigrated to overseas

(35) 3 million Indonesians had migrated into Malaysia and became Malaysian citizens with bumis status

(36) 600000 are the Chinese and Indian Malaysians with red IC and were rejected repeatedly when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for 40 years. Perhaps 60% of them had already passed away due to old age. This shows racism of how easily Indonesians got their citizenship compare with the Chinese and Indians

(37) 5% - 15% discount for a malay to buy a house, regardless whether the malay is poor or rich

(38) 2% is what Chinese new villages get compare with 98% of what malay villages got for rural development budget

(39) 50 road names (at least) had been changed from Chinese names to other names

(40) 1 Dewan Gan Boon Leong (in Malacca) was altered to other name (e.g. Dewan Serbaguna or sort) when it was being officially used for a few days. Government try to shun Chinese names. This racism happened in around year 2000 or sort

(41) 0 churches/temples were built for each housing estate. But every housing estate got at least one mosque/surau built

(42) 3000 mosques/surau were built in all housing estates throughout Malaysia since 1970. No churches, no temples are required to be built in housing estates

(43) 1 Catholic church in Shah Alam took 20 years to apply to be constructed. But told by malay authority that it must look like a factory and not look like a church. Still not yet approved in 2004

(44) 1 publishing of Bible in Iban language banned (in 2002)

(45) 0 of the government TV stations (RTM1, RTM2, TV3) are directors of non-malay origins

(46) 30 government produced TV dramas and films always showed that the bad guys had Chinese face, and the good guys had malay face. You can check it out since 1970s. Recent years, this tendency becomes less

(47) 10 times, at least, malays (especially Umno) had threatened to massacre the Chinese Malaysians using May 13 since 1969

(48) 20 constituencies won by DAP would not get funds from the government to develop. Or these Chinese majority constituencies would be the last to be developed

(49) 100 constituencies (parliaments and states) had been racistly re-delineated so Chinese voters were diluted that Chinese candidates, particularly DAP candidates lost in election since 1970s

(50) Only 3 out of 12 human rights items are ratified by Malaysia government since 1960

(51) 0 -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UN Human Rights) is not ratified by Malaysia government since 1960s

(52) 20 reported cases whereby malay ambulance attendances treated Chinese patients inhumanely, and malay government hospital staffs purposely delay attending to Chinese patients in 2003. Unreported cases may be 200

(53) 50 cases each year whereby Chinese, especially Chinese youths being beaten up by malay youths in public places. We may check at police reports provided the police took the report, otherwise there will be no record

(54) 20 cases every year whereby Chinese drivers who accidentally knocked down malays were seriously assaulted or killed by malays

(55) 12% is what ASB/ASN got per annum while banks fixed deposit is only about 3.5% per annum

There are hundreds more racial discriminations in Malaysia to add to this list of "colossal" racism. It is hope that the victims of racism will write in to expose racism.

Malaysia government should publish statistics showing how much malays had benefited from the "special rights" of malays and at the same time tell the statistics of how much other minority races are being discriminated.

Hence, the responsibility lies in the Malaysia government itself to publish unadulterated statistic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f the Malaysia government hides the statistics above, then there must be some evil doings, immoral doings, shameful doings and sinful doings, like the Nazi, going on onto the non-malays of Malaysia.

Civilized nation, unlike evil Nazi, must publish statistics to show its treatment on its minority races. This is what Malaysia must publish……….

We are asking for the publication of the statistics showing how "implementation of special rights of malays" had inflicted colossal racial discrimination onto non-malays.

Translated by human book

感谢网际网络,我们能够看到没有被电视台过滤的真相!

2007年9月13日星期四

民主社会的基石——公民意识

我们的国家、社会生病了,贪污、滥权、腐败、极端、封建、懦弱、阴谋、奸淫辱掠、毁尸灭迹........太多太多的肮脏卑鄙行为发生在我们的国家发生。

很多年来,我都一直都在想,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我们今天这样堕落腐败的社会?而我们这些渺小的人民,又能够做些什么来改变这个社会。

活到了卅岁,我仍然无法看透这里面的变幻无常;但是,我有了结论——这一切事情的会发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人性”。

纵观历史,所有的国家甚至文明都走不出一条规律,一条永恒的规律,就是诞生——鼎盛——没落——灭亡。就好像人永远也走不出生老病死的命运一样。

当然,这一切的发生,都是由人的意识来促成的。人的欲望可以让一个文明鼎盛,同样的也能够让一个文明灭亡。

所以,人的意识才是文明的主导,与任何外在的因素无关。

在专制封建的时代,一个人就能够造就文明的鼎盛或灭亡;有一个开明的皇帝,国家就鼎盛;有一个昏庸的皇帝;国家就没落。

在相对比较进步的中央集权国家,虽然没有了皇帝,但是一党独大,所以几个人就足以影响国家的命运。

而在民主开放的国家,整个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所有人民的身上。

当然,现今的世界,这三种体制依然同时存在,只不过民主成了主流。

这三种体制的好坏优劣,我们就不去谈论他了,题目太大了,而且永远谈不出一个结论。既然三种体制都能够经历了几千年的考验而依然存在,就有他们各自存在的价值。

我所要强调的是,在帝制国家,国家的命运掌握在皇帝手上;在中央集权国家,国家命运掌握在一小戳人身上;而在民主国家,命运却是掌握的人民的手上。

马来西亚虽然不是一个完善的民主国家,但怎么说都还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所以,国家的命运还是要依靠人民的。

今天的马来西亚为何会有那么多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人民缺少了“公民意识”。我们的贪欲、嗔念和无知被政治人物利用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私欲。

如果马来西亚的人民都是拥有公民意识的高素质公民,就不会被政治人物玩弄在股掌之间,国家也就不会因此而腐败没落。

全面的公民意识教育,包括:

公民道德教育——诚信、宽容、感恩及尊严等等

公民价值观教育——法制、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及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

公民知识教育——司法公正、民主政治、处理纠纷以及维护权益等

试想想,如果人民有诚信,贪污贿赂如何发生?如果人民懂得宽容,又哪来的种族冲突?人民如果懂得感恩,有怎么会去破坏;人民如果活的有尊严,又怎么会去出卖民族国家?

人民如果懂得法制、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及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等,就不会选出极端、专制和封建的政府;而且也不会让放任官商勾结大量破坏原始雨林、建设排放毒气的工厂和任意开发破坏环境等等。

人民如果有司法公正、民主政治、处理纠纷以及维护权益等知识,同样也不会有被欺压、被欺骗等等事件的发生。

公民意识教育的培养,本来是应该由政府来推行的,但是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除了道德教育之外,公民价值观教育和公民知识教育却故意被忽略

这是为了什么?

我想不用我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了吧!

国家领导人无论如何腐败,都是人民选出来的!我们自己应该抚心自问,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公民意识?我们是否尽了身为公民的责任?或者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是马来西亚的公民?我们是否了解“公民”的意义何在?

黄明志的歌道出了国家弊病的表象,但是没有说明他的病因;马来西亚人民缺乏公民意识就是病因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黄明志的歌影响了很多人,如果你有一种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感觉在心里蠢蠢欲动。让我告诉你,那就是公民意识的萌芽,你开始关心自己、社会和国家了,你在思考自己的定位了。

但是,这种小小的冲击,如果没有给予后续的动力,很快就会回归平静,人们慢慢的就会回复到之前浑浑沉沉的日子,过一天是一天,继续放任腐败的政治把社会国家推向没落的边缘。

所以,“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在“黄明志事件”落幕之后,就是要继续唤醒人们的公民意识,然后是去培养它,壮大它。

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历史任务,我们也无法对它抱有任何的幻想,惟一能够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还是一句老话,我们希望所有的网民能够团结起来,支持我们接下来的行动。

也许很多网友都在不同的部落格、论坛或网站上各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呼吁,间接的就是在灌输公民意识;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够比较系统化的去推行它,让更多的人能够受益。

哪!我们又抛了一块出来,希望的也是能够把引出来,建议!建议!我们目前最需要的是建议!而且是系统化的建议!然后是参与大家不要再吝啬你们的能力,把你们的意见说出来吧!让我们所有的网友组织起来吧,同心协力去推动这个历史的巨轮。

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

新的方向!

闹得满城风雨的“黄明志事件”已经开始安静下来,看来是落幕的时候了。

就好像以前所发生的其它的“大学暴力事件”“诉求”等等一样,又好像最近发生的“拆猪寮事件”或是“丁加奴暴力事件”等等一样,开始的时候闹得轰轰烈烈,然后是草草了事。

这些XX事件发生时,当局者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无论是好话坏话,好事坏事;通通都会慢慢的被遗忘。所以,无论某人做了什么事,还是说了什么话,就像放屁一样,放了就算了,也不用负任何的责任。

这就是马来西亚的其中一个特色。

这里开始的时候是为了支持黄明志而成立的。现在“黄明志事件”已经落幕了,而我们的主角除了出CD,看来也没有什么其它打铁趁热的行动了。

这就是政府聪明的地方了,记得我曾说过,英雄都是被摆上台的,当政府不再理睬黄明志的时候,黄明志这个英雄就当不成了。

当然,“英雄”只是一个名词,当然也可以是“带头者”“领导者”或者把人们从迷糊中唤醒的人。

人就是这样,如果没有一个人带头,或者没有一个“负责的人”或者说“挡子弹的人”,就算怎样被压迫,也不会各自起来反抗。

当有一个人开始醒觉了,或者开始带头了,作恶的人就开始受到威胁了。而要消除这一种威胁,只有两种方式:一就是打压,二就是解压。

在“黄明志事件中”,显然政府是用了第二种方式,就是不去睬黄明志;让他成不了英雄,成不了英雄,就再也没有吸引力了。

我敢说,如果当时黄明志就被逮捕引渡回来马来西亚受审,绝对会引起大部分华人的愤怒,然后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很多人也意想不到自己会去买正版CD一样。

现在,政府不出声了,一切还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巫统并不笨,马来人并不笨,尤其是在玩弄手段上,这一点,是所有华人必须警惕的。当然,其实是所有的马来西亚人都应该警惕的,但是我无法呼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所以只好暂时呼吁华人了。

但是无可否认的,一个小小的黄明志,在华人社群当中已经播下了一颗颗种子,虽然那可能不是他开始时所能够预料到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够怪他不继续做一些什么东西,毕竟人家是音乐爱好者,不是政治爱好者。一个政治狂热者,是无法成为好的音乐家的,因为他无法跳出框框来创作。

同样的,无论是盲目的支持执政党或者在野党,都不是一个好的公民。一个好公民应该能够自己分清是非黑白,不是盲目的支持或跟随某一个政党。

而成立这个Blog的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大事的真相,然后自己去分析,最后找到自己的立场。简单来说,就是培养公民意识。

所以,就算“黄明志事件”落幕了,这里也不会结束。我们会找到一个新的方向,继续我们艰难的旅程。

很感谢大家一路来的支持,但是说真的,大家彼此都还不认识,所以大家来报到一下好吗?之后我们再来讨论我们将何去何从。

2007年9月1日星期六

部落客、网络、国家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到“黄明志事件”的发生,一直到今天,也该算是一个落幕了吧!

在“黄明志事件”中,“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用Google检索“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所有网页,你会看到以下的结果:

“约有1,300项符合"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1-10项 (搜索用时 0.23 秒)”

如果不用开引号和关引号,更可以检索到约有13,400项符合。

看来以上的数据,我已经不再去统计“negaraku遍地开花”行动的结果,因为google的数据已经可以证明我们的成绩。

很多人对“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中的“全球”有意见,认为太过哗然取宠;同时也对“华人”有意见,认为太过种族主义

我必须承认,当初我们成立这个Blog的时候,并没有深思远虑,名字靠感觉想到就直接写上去的。

但我们并没有感到不妥,今天我们看到了全世界华人对“黄明志事件”的反应,http://ericall.multiply.com/journal/item/61/Negarakuku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其他台湾、大陆、香港、澳洲、加拿大、美国等等华侨的回应,恕我不一一奉上,因为我不是在写报告。

从“全球华人支持黄明志行动”的标题中,我们要让大家知道的是:人类经历过黑暗的时代、工业革命艺术复兴的世代,现在进入的是讯息革命的时代。

信息的封锁已经被冲开,通过网络,我们可以接触到任何信息,包括当权者不愿人民接触的信息。

这就像黑暗时代的结束之后,欧洲的教廷无法继续独揽圣经的解释权,人人都可以接触圣经;通过“上帝的代言人”的名头来统治人民的时代结束了。

今天,信息革命时代的来临,也让政府控制媒体,通过“人民的声音”的名头来统治人民的时代开始慢慢没落。

如果没有网际网络,黄明志无法通过Youtube来发出华人的声音,就算他用传统卖CD的方式来流通Negaraku,政府控制的媒体仍然可以去报道所谓“华人社会唾弃黄明志”等等不真实的报道。

而更多的人民,最后也就信以为真。电台、报章不都是那么干的吗?政府电台不是去街头访问了华人和印度人吗?

这种访问100个,排除98个赞同的,然后播出那2个反对的,就是一个很简单的诡计。

但是通过网际网络,只要能够上网的人都知道什么是真实的情况,这就是信息革命,无法跟上时代的人,注定要被时代淘汰。

在这个无限伸延巨大的网际网络,我们也要警惕的是,我们是否看的太过遥远而忘记了我们的根本?

或许我们可以要所有马来西亚的人民,甚至全世界来支持我们,把我们从困境中“解放”出来。
但是可能吗?

在马来西亚,我们是被歧视、被剥削的一群,无论马来人如何伟大,始终是人,是人就不会自动放弃自己的利益。就算那些支持华人的马来人,他们是真正的为了华社着想吗?

让我告诉你,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这些思想进步的马来人,知道政府的拐杖政策只是便宜了那些高层和裙带,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对马来人的统治。

他们也明白,拐杖带来的是整个种族走向没落,因为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没有竞争的能力就只有走向灭亡

这就是人类的天性,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动力;猿人的时代开始,他们就在为自己的小群体战斗;然后是部落,然后是种族国家。

如果全世界的能够人类不分种族、宗教、国家团结在一起,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地球被外星人攻击了,人类团结一致保卫地球!

种族——只是一个群体利益的代名词,就算没有了种族,还是会出现其他的利益团体来代替。然后就是各个利益团体之间的冲突和战斗。

只要还有人性,利益冲突是不可能被消除的,惟一能够暂时阻止冲突的只有“平衡”还有监督“平衡”的“法制”。

马来西亚各族人民能够和平共处至今,难道不是因为“平衡”吗?

从马来西亚成立当初,马来人掌握政治,华人掌握经济开始,马来西亚就是因为“平衡”才能够慢慢的走向繁荣进步。

为了维持“平衡”的状态,我们需要“法制”,国家宪法就是最高的标准。当其中一方试图、或者不经意的破坏平衡时,就必须通过国家宪法去遏制。

今天我们看到的却是,“平衡”已经被打破,“法制”更没有得到尊重,甚至已经被践踏。新经济政策、宗教主义、言论打压、贪污、罪案率等等等等都是破坏平衡的元凶。

巫统在夺取更多的经济权益时,却不愿意放弃政治权益;希望获得更多的世俗权力,但是不愿意放弃宗教权力;在发展马来人的教育同时,却害怕被超越而打压华文教育;为了团结种族,去挑衅其他种族.........

而代表华人的政党,在干嘛?为了自己的政治、金钱、名誉他们在退让,一直在退让,不顾廉耻的在退让。

NEP过了期限,却被延长;马来西亚从世俗国变成了回教国;华小一间一间被关闭;513被用来威胁华族、举剑挑衅、得了便宜卖乖.....

这些不是在公然挑战国家宪法,侵蚀华族的利益吗?华人“执政党”,在这些事件上,作了什么?

在“种族和谐”“全民团结”的伟大口号当中,我们的利益就这样被典当了,“平衡”就这样被打破了,而制约破坏“平衡”局面的惟一武器——宪法,去没有被拿来使用,而是丢进了垃圾桶。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些都是表面,无法在根本上撼动华人的地位和利益。

那让我们了想想,为何华人在马来西亚能够“高人一等”?不要说这是种族主义,这是现实!不然也就不用要什么“新经济政策”来扶贫!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华教”,我不相信“种族优越”的理论,我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后天的教育和努力,却决定了你的地位。

华文教育,就是一种经历了历史的磨炼,依然站在舞台上的其中一种良好的教育方式。如果没有华文教育,就没有今天华人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印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印尼华人完全放弃了自己的文化和教育,融入印尼人的社会。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无论是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经济利益上来分析,马来文教育根本就无法取代华文教育,这也是事实。所以,如果真的是为了马来西亚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习,就是学习英语和自己的母语,其他语言为非正式的第三学习语言。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当然,也有为传统派预备的二种方法,就是以自己的母语为第一语言,英语为第二语言。

而这些不同源流的学校,能够同时的存在而不会互相冲突。

如果我们马来西亚的政府真的是公平的政府,那为何不能放弃种族主义,去推行这样的政策呢?
在回教国的课题上,执政的华人政党认为那只是口号;在野党就利用这个课题来成为对抗的本钱。

说实在的,大家都知道马来西亚不是回教国,巫统也根本不可能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如果马来西亚真的成了回教国,他们还有无法无天的权力吗?

纵观整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回教国都是问题多多的贫穷国家,要不是有石油,宗教治国早就成了历史名词。

巫统喊回教国的口号,只不过是为了拿回更多的选票,可能也在试探华人的反应,为更近一步的侵蚀计划做准备。

而在野党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情况吗?但却故意在字面上找麻烦,用来当作是对抗的本钱。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谎言,说了千千万万次,就变成真的了。巫统喊出回教国,慢慢的巫统就代表了回教,尤其是巫统推行的“俗世回教”。当巫统掌握了回教的发言权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去曲解教义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到时,马来西亚就变成了“巫统式回教国”了。

上面只是说了两个例子,整个马来西亚的情况,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明白的。

在国家开始腐败的当儿,我们能够做什么?这是一个应该被思考的问题。

在网际网络通行之前,我觉得我不可能会写出这篇文章,而且也不会被这么多人看到。因为传统的媒体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文章,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销量。

而且,我也不可能会接触到足够的信息来作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比较“专业”的政治评论者,又或者亲身参与政治的人,才能够有这样的体会。

我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如果不是因为上网,根本就不会开始去关心国家大事,也不会去思考所谓的民族大义。这些不是我们的错,而是政府控制媒体、国家机器操作的结果。

我们已经放任这些虚伪、独裁、贪婪的政治人物横行了50年,今天是否应该有所醒觉?

写这一些文章是否很无聊?是否只是在说不做?

这些我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这篇文章是花了几个钟头搜集资料、打字,甚至必须花钱买电脑、还Streamyx 钱才能够Post在网上。至少不是打“你们只会说啦,又不见得你们行动”这14个字那么简单的。

而我也不会去想这样做到底为国家出了多少的力量,我只是要让更多人看清楚这个国家的真相。

而这是我们这些渺小的网民目前所能够做的,只有先看清楚真想,才有可能正确的行动。还没有看清楚真相就贸贸然行动是愚蠢的。

这是否也是其他部落客和网友的想法?请大家给予回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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